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叶云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公司开展股票期权激励事项: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披露了《宝馨科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201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已于2015年7月9日完成了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2、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本公司拟将通过以下具体方案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2.1、自2015年7月9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拟将通过高管和核心管理层众筹的方式购买公司的股票,合计购买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2.2、如果因为市场原因,公司股价继续出现非理性下跌,公司将进一步采取如下措施:自2015年7月9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择机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再次启动员工股权激励计划。2.3、本公司将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截止目前,该事项正在加紧实施中。 3、关于拟参与设立航天紫金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的事项: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披露了《关于拟参与设立航天紫金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司拟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所属南京晨光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航天紫金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投资军民融合产业基金,基金其他出资份额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截止目前,公司还未实际出资。 4、关于股东广讯有限公司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广讯有限公司(简称“广讯”)于2014年11月19日分别与陈东、杨荣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广讯将其持有的2,700万、1,800万股宝馨科技的股份分别转让给陈东和杨荣富。广讯于2015年3月3日与朱永福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广讯将其持有的2,500万股宝馨科技的股份转让给朱永福。该股份转让事项已于2015年8月6日完成过户登记。 5、关于股东苏州永福投资有限公司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永福投资与朱永福于2015年8月12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永福投资拟以7.82元/股的价格将持有的宝馨科技500万股股份转让给朱永福。截止目前,该股份转让事项还未完成过户登记。 6、关于改选公司董事: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披露了《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截止目前,向相关部门的董事备案工作还在办理中。 7、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截止目前,向相关部门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工作还在办理中。 8、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8日开市起连续停牌,2015年8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截至目前,公司初步确定本次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深圳市洁驰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会同公司聘请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初步尽职调查,各中介机构仍在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股票将延期至不晚于2015年11月4日复牌并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本次申请延期复牌后,如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自发布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1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6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10月2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陈红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0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6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10月21日进行了通讯表决。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共九人,截止2015年10月21日17:00收回有效表决票共九份。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3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馨科技”)因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宝馨科技,股票代码:002514)已于2015年7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分别于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2015-052、2015-054),于2015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0),分别于2015年8月12日、2015年8月19日、2015年8月26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2、2015-067、2015-068),于2015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分别于2015年9月11日、2015年9月18日、2015年9月25日、2015年10月9日、2015年10月16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5、2015-078、2015-084、2015-086、2015-089)。 2015年8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详见2015年8月13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初步确定本次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深圳市洁驰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会同公司聘请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初步尽职调查,各中介机构仍在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23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2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