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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继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672号”文核准,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1亿元(含11亿元)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5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债券简称为“15利尔01”,债券代码为“112266”。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15年8月14日结束,发行规模为5.5亿元,实际发行规模为5.5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5.25%。本期债券于2015年9月1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继增 2015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15-073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发布了《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青岛华冶高温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股票已按有关规定自2015年8月26日开市起停牌。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尚在论证中,公司正在对目标资产进行尽职调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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