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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德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德祝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0年1月19日,公司与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有限公司签订《PET瓶及瓶装水加工承揽协议》,约定由本公司在广东太古可口可乐公司指定厂房内(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投资安装一条全新的PET瓶、PET瓶装水灌装生产线和所有配套设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与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有限公司商谈合同期满后的续约事宜,尚未达成一致协议。 (二)2011年9月14日,公司与佛山市三水健力宝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佛山健力宝贸易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由本公司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投资安装一条全新的饮料生产线和所有配套设备,为佛山健力宝贸易公司进行碳酸饮料产品加工服务。截至报告期末,该生产线正常运行。 (三)2013年8月29日,公司与广州华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华润怡宝食品饮料(深圳)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订了《华润怡宝OEM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2013年10月17日,公司参股子公司广州华新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达”)与华润怡宝食品饮料(深圳)有限公司签订了广东东莞、江苏苏州和湖南长沙三地的《委托加工合作备忘录》。 2014年6月11日,公司参股子公司华新达下属的全资子公司苏州华新达饮品技术有限公司、华新达(长沙)饮品有限公司、东莞华新达饮品有限公司分别与华润怡宝饮料(中国)有限公司、华润怡宝饮料(中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华润怡宝饮料(中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华润怡宝饮料(中国)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签订了三份《委托加工合同》。截至报告期末,上述生产线正常运行。 (四)2015年1月20日,公司与广州华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集团”)、冯耀良签订了《意向书》,拟以增资方式参股投资广州易贷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贷公司”)。 2015年6月26日,公司和华新集团、冯耀良、广州市雍桦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佳力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基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智林投资有限公司、林敏、区颖斯、方颂、朱青山、陈若平、顾凝雨、苏伟荣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书》。 2015年8月18日,易贷公司的股东及其他拟增资方重新召开股东大会,并重新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目前,易贷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2015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回租业务的议案》和《关于审议为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回租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该事项在报告期内已经签署相关协议,协议正常履行中。 (六)公司于2015年5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5月27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合计不超过 38人。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自筹资金和控股股东借款,公司控股股东张颂明先生向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借款支持,借款部分与自筹部分的比例为4:1,借款期限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截止本报告期末,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七)2015年7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张颂明先生与北京凤凰财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凤凰财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80万股转让给凤凰财鑫。股权转让所涉过户登记手续于2015年7月21日办理完毕。 (八)201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决定在珠海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名称为珠海宝隆瓶胚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8月7日取得营业执照。 (九)201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决定将公司所持有的华新达40%的股权对外转让。 2015年9月29日,公司与冯耀良先生、广州华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华新达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将持有的华新达40%的股份转让给冯耀良或其控制的法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法人。转让价格协商确定,同时不低于华新达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进行定价,转让价格为6,000万元。该议案已于2015年10月8日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肖林 2015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5-075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及2015年5月2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于2015年7月27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于2015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于2015年9月25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7)。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5年10月22日,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本公司股票。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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