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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6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2日 附件1: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15年11月9日(星期一)下午2时40分,在深圳市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列明授权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表决投票的“同意”、“反对”、“弃权”的明确指示)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附件2: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4 2.投票简称:万泽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万泽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代码:000534 股票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5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原承诺争取最晚在2015年11月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26号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由于重组标的资产比较复杂,大部分标的资产在国外多个国家和地区,且交易金额较大,公司需要更长的时间筹划重组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征求意见稿)》关于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应就继续筹划相关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事项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的规定的要求,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继续停牌的申请,并争取在2016年2月6日前按照26号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至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即2015年11月9日)。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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