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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雷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绍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唐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1.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1.6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1.7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大股东国有股份股权转让事项 2015年3 月30 日,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已经与海南建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建桐”)签署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873.7632 万股国有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由海南建桐受让国资公司所持有的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873.7632 万股股份。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方能实施。截至目前,我司尚未收到国资公司关于国务院国资委对上述股份转让事项批复的通知。 2. 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5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向深圳市汇鼎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长信基金-聚富2号资产管理计划、深圳前海燊燃能源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新余信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汇添富-定增盛世70号资产管理计划、上海汇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募集资金总额8.2亿元用于保健酒易地扩建、技改项目升级配套技术改造工程(统称“保健酒技改工程”),营销体系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截止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尚处于尽职调查过程中。 3、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2015年7月13日,公司披露员工持股计划初步方案,本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股东借款、结构化融资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6,000万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目前,公司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事项。 4、公司第二大股东拟筹划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因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筹划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27日起停牌不超过 30 天;2015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停牌期间,本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由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相关各方仍需进一步细化和沟通协调重组方案,2015年10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本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申请,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1.8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9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雷立 日期 2015-10-23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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