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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7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泽股份,股票代码:000534)于 2015 年 8月 6 日开市起停牌。2015 年 8月 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1),8月 2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2),8月2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9月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8),9月1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1),9月1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3),9月2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5),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91),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94)。 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在2015年11月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26号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由于重组标的资产比较复杂,大部分标的资产在国外多个国家和地区,且交易金额较大,公司需要更长的时间筹划重组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征求意见稿)》关于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应就继续筹划相关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事项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的规定的要求,201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95),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继续停牌的申请,并争取在2016年2月6日前按照26号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至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即2015年11月9日)。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每五个工作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5-0104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 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5年9月3日、2015年9月12日、2015年9月19日,公司相继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2015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10月10日、2015年10月17日,公司相继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一、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自停牌以来,公司仍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工作,配合中介机构对林州市供热公司、自来水公司和污水处理厂进行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 2、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可能涉及发行股份、现金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林州市部分市政基础公用设施类资产。 二、目前进展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公司与相关各方仍在积极推进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交易对方、标的资产的资料整理和尽职调查工作,暂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也未正式开展国资管理部门的报批工作。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正在对本次重组事项所涉及的资产未来的盈利能力做进一步的审计、评估工作。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林州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且涉及的资产范围较广、程序较复杂,公司与相关各方在完成了资料整理和尽职调查后,还需要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审计评估完成后还需要与交易对方进一步沟通、谈判,确定重组方案后国资管理部门将履行报批工作。因此,公司无法按原定时间复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股票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拟申请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6日起继续停牌。待本次重组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四、预计复牌时间 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即2015年11月27日前复牌,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15-088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5年10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15-040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5年10月22日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15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300002 证券简称:神州泰岳 公告编号:2015-084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15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15-039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15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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