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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昌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忠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立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情况: ■ 2、利润表情况: ■ 3、现金流量表情况: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披露《制定相关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措施的公告》,承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实施后,适时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超过1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5%,增持后六个月内,增持人不减持所增持股份。 2、2015年7月27日披露《第二大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7月28日披露《第二大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说明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未来4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计划增持的数量为1,230,000股本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8%),并承诺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015年8月27日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票1,100,000股,2015年9月1日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票130,000股,两次累计增持1,230,000股股份(至此融达公司已全部兑现增持承诺)。 3、2015年7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8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33,418,043股新股。2015年9月2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133,418,043股股份在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 4、201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收购重庆拓新控股集团旭滨房地产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大会同意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与重庆拓新控股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港宸农资有限公司签订《关于重庆拓新控股集团旭滨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合同》,以人民币13,112,400元的价格收购重庆拓新控股集团旭滨房地产有限公司100%的股权。2015年9月21日经工商部门批准,公司更名为重庆财信国兴南宾置业有限公司。 5、2015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兴?北岸江山东区住宅项目”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5年9月17日止公司的自筹资金实际投入655,740,144.45元。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国兴地产 公告编号:2015-108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5年10月13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决定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5年10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按照公司《章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公司实有董事9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三季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度三季报》全文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计划(2015-2017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计划(2015-2017年)》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全文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的修正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将经2015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注册地址修正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院8号楼28层2808单元”。 该议案需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修正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将经2015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中: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院8号楼金地中心写字楼A座2808室 邮政编码:100022”。 修正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院8号楼28层2808单元 邮政编码:100022”。 该议案需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国兴地产 公告编号:2015-109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于2015年10月13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决定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5年10月23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按照公司《章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公司实有监事3人,参与通讯表决的监事3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三季报》。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度三季报》全文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计划(2015-2017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计划(2015-2017年)》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国兴地产 公告编号:2015-111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拟于2015年11月9日召开201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8日至11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8日15:00至11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中心2号写字楼1005-1006,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3日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5年11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七)投票规则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八)会议提示公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再次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发布提示公告的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一)会议主要议题: 1、《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及总经理办公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办法的议案》; 2、《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计划(2015-2017年)》;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的修正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修正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以上审议事项中第1项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10月1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网;第2、3、4项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网。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11月6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该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四、通过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与股票简称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⑴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⑵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 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国兴地产”A 股的股东,对公司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5、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举例说明,如某股东对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程序 1、投票方法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5分钟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年11月8日15:00至11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佳 宋晓祯 联系电话:010-59696377 传 真:010-59696397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中心2号写字楼1005-1006 邮 编:100025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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