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尧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增加304.74%,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原辅料、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2、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减少49.23%,主要系报告期内“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建成转固所致; 3、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增加108.85%,主要系采用银行票据融资方法,用新开票据替代票据背书转让所致; 4、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减少31.10%,主要系本期缴纳当期应缴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所致; 二、利润表 5、1-9月份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459.75%,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6、1-9月份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7.23%,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7、1-9月份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2.26%,主要系本期营业利润增长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8、1-9月份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3.93%,主要系上期全资子公司雅泰药业竞拍取得滨海新城江滨区土地使用权支付出让金所致; 9、1-9月份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0.20%,主要系上期偿还银行借款,而本期无此项目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太药业,证券代码:002370)自 2015年4月 28日开市起临时停牌。2015 年 4 月29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 2015年7月2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5年8月2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太药业,证券代码:002370)自 2015年10月 21日开市起复牌。 上述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_____陈尧根_____ 2015年10月23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