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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负责人余昱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玉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小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利润表变动情况 (1)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41.81%,主要系报告期内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263.50%,主要是受光伏行业宏观经济转好,转回真空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3)投资收益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增长39.45%,主要系报告期理财投资计提利息收入增加及按权益法确认参股公司投资收益所致; (4)营业外支出发生额较去年同期下降82.84%,主要系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报废处置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2、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626.66%,主要系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2)预付款项余额较年初增长53.12%,主要系预付在建工程款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余额期末较年初增长2786.93%,主要系报告期末定期存款较年初增加影响计提的利息增加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余额期末较年初增长47.67%,主要系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出资设立参股公司汉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致; (5)在建工程结余期末较期初增长123.99%,主要系本期兴塔厂区、职工宿舍以及新购入设备正在安装调试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余额较年初增长195.32%,主要系兴塔厂区新增外线工程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年初减少30.64%,主要系预付工程款项目转在建工程以及固定资产所致; (8)短期借款较年初增长123.07%,主要系海外代付贷款期限延长; (9)预收款项余额期末较年初增长99.83%,主要系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的客户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较年初下降33.36%,主要是报告期内交纳2014年企业所得税所致; (11)应付利息余额期末较年初增长162.07%,主要系报告期借款额增加所致; (12)其他应付款余额期末较年初增长175.25%,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检测费未支付所致;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下降39.01%,主要系年初子公司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14)长期借款余额较年初增长100%,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15)递延收益较年初增长561.33%,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2014年技改补贴款所致; (16)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增长473.70%,主要系应付利息余额增加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17)资本公积较年初增长446.20%,主要系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18)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增长100.58%,主要系境外子公司报表折算本位币时的汇率变动所致。 3、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下降24.04%,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长2.27%,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长1116.41%,主要系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方案的公告》,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着自愿的原则,自公告日起,在未来六个月内择机购买本公司股票不低于50万股。 截止2015年9月22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增持股份已累计达到50.96万股,完成了上述增持计划。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余昱暄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5-053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收购青岛世纪东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于2015年7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拟收购青岛世纪东元高新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2%股权事项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7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15年9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推进收购青岛世纪东元事项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9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聘请相关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初步尽职调查,就投资标的公司估值、交易价格等事项与标的公司股东进行反复洽谈协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收购事项。 公司未就上述收购事项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亦未发生资金交易往来。因此,终止本次收购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也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及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5-052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2015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5年10月23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有周全红先生、张启华先生、苏忠辉先生,共3名,占公司监事会全体总人数100%。本次会议由周全红先生主持,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5-050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于2015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表决董事9名,实到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发出表决单9份,收回有效表决单9份。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报告详细内容请见2015年10月24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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