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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钱森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畅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文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科目较期初增加148.99%,系集团公司之间用于支付而开具票据存入的保证金;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科目较期初减少38.93%,系期初票据已用于支付而减少; 3、报告期末,在建工程科目较期初减少45.1%,主要为集团股份公司生产线验收投入转为固定资产; 4、报告期末,应付票据科目较期初减少67.54%,是由于期初应付票据在本报告期已经到期兑付,本期末向集团外开具票据较少; 5、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科目较期初增加2637.00%,主要原因是集团股份公司资金周转暂未支付款项所致; 6、报告期末,应交税费科目较期初减少57.22%,主要是上年期末的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报告期均已缴纳。 利润表年报期初至报告期末变动情况及原因 1、年报期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4.36%,主要受本报告期市场不景气影响,产品需求大量减少; 2、年报期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成本同比下降33.96%,主要是营业收入下降带来的成本相应减少; 3、年报期初至报告期末,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49.1%,系受营业收入减少而导致的相应税金减少; 4、年报期初至报告期末,销售费用费用同比下降30.18%,主要是销售规模减少,相应的运输费用、包装费用以及销售人员业务经费减少; 5、年报期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30.82%,是由于本报告期对应收账款、存货规模进行风险控制,其中应收账款规模下降明显,相应减值计提金额同比减少; 6、年报期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利润同比减少681.76%,主要是受营业收入减少而带来的利润减少; 7、年报期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金额同比上升126.28%,主要是本报告期对外捐赠金额的同比增加; 8、年报期初至报告期末,利润总额较同期减少1784.41%,主要是受营业收入减少而带来的利润减少; 9、年报期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较同期减少3293.35%,系本报告期亏损金额加大,产生较大可抵扣性所得税差异; 10、年报期初至报告期末,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少1497.23%,主要受营业收入减少以及营业外收支净额减少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年报期初到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3.38%,主要系营业收入同比减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应减少; 2、年报期初到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93.93%,主要系去年同期收回了委托贷款以及金融理财产品增加了现金流入,本报告期无此项现金流入; 3、年报期初到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87.65%,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金额大幅小于去年同期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4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及有关情况,公司董事会出具了专项说明,并于2015年4月18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详见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 2015 年前三季度,公司结合市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销售策略,努力保持传统工程机械市场份额,不断加强非工程机械市场领域的业务拓展,积极推进海外市场的逐年增长势头。公司正在积极实施以事业部为单元体的成本、利润考核机制,实行大服务、大销售的营销战略,围绕未来五年规划及年度预算目标,稳步推进。同时,公司正在积极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拟通过资本市场的外延发展,保持公司稳健发展。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注:由于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数较小,故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区间较大。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森力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5-060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0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22日15:00—10月23日15:00;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2日15:00—10月23日15:00。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地点: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方圆支承公司一楼报告厅。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森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总数为60,094,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8,629,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1,464,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按照会议议程,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计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表决通过了《关于转让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094,2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大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获得了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关于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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