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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任有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菊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晓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8,010.86万元,增长38.17%,系子公司哈尔滨公司商铺销售款按揭部分未到位所致; 2、预付账款比年初增加19,119.74万元,增长1372.11%,系子公司进出口公司预付商品款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比年初增加816.34万元,增长122.76%,系公司计提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5,205.73万元,增长59.37%,系子公司济南公司支付政府相关部门工程项目保证金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减少43,718.64万元,下降52.99%,系公司本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6、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比年初增加500.00万元,增长83.33%,系子公司担保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增加所致; 7、长期股权投资比年初增加6,619.86万元,系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88,621.04万元,增长794.65%,系公司收购武汉海宁皮革城及济南公司预付皮革城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9、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80,891.65万元,增长29959.87%,系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1,029.68万元,下降83.38%,系公司及子公司计提的2014年度奖金已在报告期内发放所致; 11、应交税费比年初减少23,944.10万元,下降53.33%,系公司预提的2014年度税款已在报告期缴纳所致; 12、应付利息比年初增加891.21万元,增长64.23%,系公司及子公司计提借款、短期融资券利息增加所致; 13、担保合同准备金比年初增加707.10万元,增长53.43%,系子公司担保公司本期计提增加所致; 14、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增加19,674.49万元,增长52.18%,系公司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所致; 15、长期借款比年初增加8,254万元,增长471.66%,系子公司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930.73万元,增长34.88%,系报告期内公司规模扩大日常管理支出及薪酬成本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5,244.43万元,增长140.66%,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235.91万元,下降31.45%,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回笼,相应的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872.66万元,增长53.19%,系报告期内公司理财产品到期取得收益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155.53万元,增长38.99%,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收到财政奖励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65.76万元,下降38.35%,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减少相应计提水利建设基金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6,982.43万元,下降73.44%,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现金流减少、营销宣传费及日常开支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61,929.94万元,增长194.24%,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及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8,031.42万元,增长183.85%,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4年9月10日与深圳君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意向书》,拟共同出资设立五家渠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新疆(乌鲁木齐)海宁皮革城项目,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深圳君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根据2015年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批准公司与深圳君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上述《合作意向书》终止,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对外投资公告》。新疆海宁皮革城已于2015年9月16日对外开业。 (2)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与海宁金诺投资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蒋益喜三方签署了《品牌加盟及管理输出合作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授权海宁温州大厦项目1-7层物业使用“海宁中国皮革城”品牌,并由本公司对该物业进行管理输出,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品牌加盟及管理输出合作协议的公告》。根据2015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批准《品牌加盟及管理输出合作协议》,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海宁中国皮革城原辅料中心已于2015年10月21日对外开业。 (3)公司于2014年12月26日与韩国理智约(Ezwelfare)株式会社(韩文名:?????????)就搭建韩国商品跨境电商平台签订了《合作意向协议》,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韩国理智约株式会社签署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2015年5月13日,公司与理智约株式会社及海宁皮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资合同》,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韩国理智约株式会社开展跨境电商平台合作的进展公告》。2015年8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上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资合同》,并成立中外合资企业浙江漂洋过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公司于2015年5月5日、2015年6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取得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该非公开发行的批复。根据该方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非公开发行价格为19.36元/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8,994.6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74,137.20万元,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5年5月6日、2015年6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15年6月25日公司实施了以总股本1,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由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9.24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90,507,899股,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由于自上述非公开发行事项公告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综合考虑融资环境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与发行对象、保荐机构等友好协商,公司拟终止上述非公开发行。公司于2015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筹划新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此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任有法 2015年10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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