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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4日 §1 重要提示 ■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12月1日-2015年9月30日)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4年12月1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到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债券市场的整体运行可以概括为:宏观经济低迷和资金宽松局面下的收益率整体下行。主要原因在于,首先,随着股票市场的超预期调整,投资者风险偏好急剧下降。同时,IPO的再次暂停,使得权益市场的资金回流理财、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市场。第三,经济基本面持续低迷,通胀压力小。在基本面、资金面和投资者行为的共同作用下,债券收益率继续下行。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实体经济和企业基本面的恶化,信用风险频发,银行坏账率上升,发债企业资质分化加剧。基于此种市场特征,本基金在配置上相对稳健,减持了部分低评级、流动性略差的交易所债券,增持信用资质较高、久期2-3年的可质押公司债,继续持有优质交易所资产证券化(ABS)。同时,降低整体杠杆水平,在绝对收益率水平较低的情况下,适度提升组合的防御能力,形成攻守兼备的策略属性,为未来收益保持稳定增长做好准备。 三季度,在持续清理入市的杠杆资金,人民币汇率贬值,经济数据低于预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下,A股市场延续了六月中旬以来的下跌行情,尽管政府的一系列救市行为于七月中旬成功化解了资本市场的流动性危机,但泡沫一旦开始破灭,投资者们对于改革和转型这类长期故事的热情迅速消退,而短期的经济状况和上市公司基本面又不支持大部分公司的股价维持在较高的估值水平,因此,市场不断下行,本季度内,主要指数的下跌幅度均超过了25%,市场成交量也不断萎缩,走出了A股历史上迄今最为惨烈的下跌行情。 在上一次的季报中,我们就提到,在经历了如此大幅下跌之后,市场中已经开始出现部分估值和成长性相匹配的个股,我们会积极寻找这部分行业和个股中蕴含的投资机会。我们从操作上也确实将持仓的股票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仓,从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角度,将持仓集中到了安全边际更高,成长性更好的一批个股当中。与此同时,将仓位维持在一个中低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三季度市场单边下行的系统性风险给净值带来的伤害。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6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4%,基金投资收益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注:其他债券品种中包含可交换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14广发03的发行主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证券)于2015年9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 [2015]71 号)。 广发证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真实身份,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一、对广发证券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805,135.75元,并处以20,415,407.25 元罚款;二、对王新栋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三、对林建何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四、对梅纪元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五、对周翔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14广发03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无申购、赎回本基金的情况。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批准文件 2、《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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