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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湖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澎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澎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湖文 日期 2015-10-24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15-032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5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陈湖文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有5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有2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深圳尔雅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投资深圳尔雅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尔雅”),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占深圳尔雅增资后注册资本的5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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