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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 §2 基金产品概况 ■
■ 注:根据2014年8月8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关于不同基金类别所适用投资比例的规定,自2015年8月8日起,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基金,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相应修订。本次变更基金类别并修订基金合同的事项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亦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变更修订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3月25日-2015年9月30日) ■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3月25日。本基金在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 1. 表中“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其中,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表中“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该名员工从事过的所有诸如基金、证券、投资等相关金融领域的工作年限的总和。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究报告发布公平性、投资决策独立性、交易公平分配、信息隔离等方面均能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异常交易进行控制和审批。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和《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对异常交易进行监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投资组合之间发生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市场在2015年一季度稳步上涨,二季度先扬后抑,进入三季度频发的黑天鹅事件导致沪深300指数连续下跌。其中7月份证监会清查场外配资引发两市资金持续流出,成交量快速萎缩;8月份全球新兴市场国家货币和大宗商品价格均相对美元出现大幅下跌,人民币兑美元贬值2.83%限制国内货币利率继续下行空间;9月份中国公布的8月份PMI指数低于市场预期引发市场对实体经济的继续担忧。 三季度我们在行业配置调整上整体受限于持仓停牌股票较多影响,小幅增加了非TMT成长股和券商、保险等超跌板块配置;同时采取了灵活的股票持仓策略,股票仓位有所降低。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净值下跌33.14%,业绩基准下跌24.26%,基金跑输业绩基准8.88个百分点,主要因为基金持有停牌股票较多影响行业配置。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如下: 海通证券于2015年1月20日公告显示,因存在为少数融资融券六个月到期并提出逾期负债暂缓平仓申请的客户,在维持担保比例处于150%以上的前提下暂缓平仓的行为(这部分客户数占公司融资融券交易的总客户数不到1%),受到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目前海通证券已经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暂停新开立客户信用账户三个月; 二是不允许有任何新的合约逾期,合约到期前将按合同规定提醒客户及时了结合约,到期未了结将会执行强制平仓;三是按监管要求限定的期限内完成违规逾期合约的清理;四是认真整改融资融券业务,确保业务的合规经营。 海通证券2015年9月11日公告显示,海通证券涉嫌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海通证券上海建国西路营业部和杭州解放路营业部对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HOMS系统(以下简称HOMS系统)开放专线接入,其中第一条专线于2014年3月由零售与网络金融部、信息技术管理部、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平行审核后接入上线。第二条专线于2015年2月由零售与网络金融部、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信息技术管理部平行审核后接入上线。对于上述外部接入的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海通证券未进行软件认证许可,未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有效管理,对相关客户身份情况缺乏了解。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清洁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一、对海通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653,000元,并处以85,959,000元罚款;二、对丁学清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三、对邹二海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四、对高宏杰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五、对汪峥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六、对方贤明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七、对沈云明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八、对宋世浩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本基金对海通证券投资决策说明:本公司的投研团队经过充分研究,认为上述事件仅对海通证券短期经营有一定影响,不改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同时由于我们看好证券行业整体的发展前景,行业杠杆度的提升带来盈利能力的上升,因此买入海通证券。本基金管理人对该股的投资决策遵循公司的投资决策制度。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间的可转债。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有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的该基金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未有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的该基金的情况。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sfund.com。 8.3 查阅方式 1、投资者在基金开放日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并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sfund.com 查阅。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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