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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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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

  §2 基金产品概况

  ■

  注:根据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发布的《关于撤销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的公告》,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被撤销,不得开展新的融资性担保业务,之前开展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履行担保责任。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担保人对本公司的保本偿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本基金目前的运作状况,其发生保本偿付事件的机率较低,且基金管理人完全有能力履行相关义务,保障投资人正当权益不受损害,担保人被撤销担保资格应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实质负面影响。公司已就相关情况向监管机构以及投资人履行了报告和披露的义务。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每个保本周期开始日(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内为基金成立日)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12月20日-2015年9月30日)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12月20日;

  (2)本基金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占基金资产:≤4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及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6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5%;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3%。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6月20日,截至建仓期末和本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以价值投资为理念,致力于建设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营造公平交易的执行环境。公司通过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授权体系,确保投资、研究、交易等各个环节的独立性。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并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在场内、场外各类交易中,各投资组合都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同时,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各投资组合均可参考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在此平台上共享研究成果,并对各组合提供无倾向性支持;在公用备选库的基础上,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进而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在确保投资组合间信息隔离、权限明晰的基础上,形成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交易系统中适当启用公平交易模块,保证公平交易的严格执行。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特殊情况会经过严格的报告和审批程序,会定期针对旗下所有组合的交易记录进行了交易时机和价差的专项统计分析,以排查异常交易。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未发现组合间存在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或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及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本投资组合为主动型开放式基金。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的情况,也未发生影响市场价格的临近日同向或反向交易。

  经过事前制度约束、事中严密监控,以及事后的统计排查,本报告期内各笔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本期基金运作未对市场产生有违公允性的影响,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扎实的宏观、货币政策研究和对行业以及公司的信用分析,在较高的安全边际条件下,积极参与市场利率下行、资金面宽松等变化带来的债券类资产的交易性机会,主要关注和把握中长端利率的机会,并适当提高杠杆。在资产配置方面采用资质良好的中高等级信用债和收益率较高且估值稳定的PPN、非公开公司债作为配置底仓以获得较为稳定的持有期收益,同时通过个券调研、深入分析精选资质较好、性价比较高的高收益信用债获得个券投资的超额收益;配合流动性较好的利率债进行波段操作获取资本利得增强组合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保持稳健的投资风格,始终将风险评估放在首位,通过充分分散组合的资产,达到尽量消除非系统性风险的目的。通过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挖掘市场机会,以期获得超额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本基金单位净值为1.247元,本基金的累计单位净值为1.247元。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4.5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9%,低于业绩比较基准561bp。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出现。

  4.7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预计下半年经济下行的压力较大,经济或仍将较大依赖稳增长政策和政府主导投资,内生增长动力仍然不足,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投资需求相对不足。同时,预计下半年价格涨幅呈现低位企稳态势。当前全球经济在调整中缓慢复苏,大宗商品价格在美元走强和需求不足的压力下大幅下滑,中国经济供给能力充足而需求相对不足,部分领域仍然面临着较为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在这样的宏观大背景下,CPI涨幅总体仍将维持在1.5%-2%左右的低位运行。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物价低位企稳的整体宏观条件下,央行或将保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维持市场流动性松紧适度,货币市场利率低位稳定。预计下半年货币市场隔夜利率将维持在1.2%-1.5%左右,7天回购利率将维持在2%-2.5%的低位水平。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管理人网站进行了如下信息披露:

  1、2015年7月6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2015年7月6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投资旗下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3、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运用固有资金申购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公告》;

  4、2015年7月17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分公司设立的公告》;

  5、2015年7月21日披露了《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2季度报告》;

  6、2015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7、2015年8月1日披露了《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1号)》及其摘要;

  8、2015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9、2015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0、2015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1、2015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2、2015年8月15日披露了《关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3、2015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4、2015年8月25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与销售代理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公告》;

  15、2015年8月27日披露了《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6、2015年8月29日披露了《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17、2015年8月29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8、2015年9月1日披露了《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19、2015年9月1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公告》;

  20、2015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1、2015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2、2015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3、2015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4、2015年9月19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5、2015年9月25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代销机构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6、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每日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4、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10.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管理人。

  咨询电话:400-820-9888

  公司网址:http://www.ctfund.com。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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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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