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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国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俊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俊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类变动说明 1、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24,936.97万元,增幅为324.69%,主要原因:公司收到被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补偿款及子公司武汉汉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的短期银行借款增加了货币资金。 2、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7,250.55万元,增幅为222.17%,主要原因:子公司武汉汉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预付的工程款增加。 3、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97.93万元,增幅为42.68%,主要原因:应收的其他款项增加。 4、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7,539.92万元,增幅为343.41%,主要原因:子公司武汉汉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纺纱项目投入增加了在建工程。 5、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减少2.38万元,降幅为45.00%,主要原因: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18,000.00万元,主要原因:公司及子公司武汉汉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的短期银行借款增加。 7、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比年初增加1,746.41万元,增幅为45.61%,主要原因:应付的材料款增加。 8、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增加575.74万元,增幅为61.70%,主要原因:计提的尚未发放的职工奖金。 9、报告期末,公司应缴税费比年初减少200.35万元,降幅为48.03%,主要原因:第三季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费用比期初减少。 10、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加4,788.67万元,增幅为70.63%,主要原因:投入纺纱项目的拆借资金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类变动说明 1、公司1-9月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增加42.76万元,增幅为31.67%,主要原因:应缴增值税增加相应增加了营业税金及附加。 2、公司1-9月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443.40万元,降幅为78.60%,主要原因: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减少了贷款。 3、公司1-9月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减少142.30万元,降幅为92.80%,主要原因: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 4、公司1-9月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263.22万元,增幅为397.10%,主要原因:募集资金进行了结构性存款收到的利息,增加了投资收益。 5、公司1-9月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13,549.05万元,增幅为1,104.55%,主要原因:公司收到被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补偿款。 6、公司1-9月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15.39万元,增幅为147.56%,主要原因: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增加。 7、公司1-9月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12,549.40万元、3,276.39万元、9,273.01万元,增幅分别为575.06%、452.47%、635.94%,主要原因:公司收到被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补偿款。 8、公司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加10,039.52万元,增幅为916.60%,主要原因:公司收到被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补偿款。 9、公司1-9月少数股东损益比去年同期减少766.51万元,降幅为211.25%,主要原因:子公司净利润减少。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类变动说明 1、公司1-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8,132.72万元,增幅为149.50%,主要原因: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增加。 2、公司1-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21,396.80万元,增幅为684.69%,主要原因: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 3、公司1-9月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去年同期减少3.42万元,降幅为34.50%,主要原因:汇款变动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2015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 年1月20日开市起停牌。 2、 2015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25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3、2015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的信息,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5日开市起复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于2015年5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4、2015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复牌公告》,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于2015年9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8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上述公告于2015年9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5、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根据2015年6月1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对宁波霞日宜科纺织品商贸有限公司同比例减资的议案》,宁波霞日宜科纺织品商贸有限公司减资1,600万元,其中公司减少出资额784万元,霞日衬布(香港)有限公司减少出资额816万元,使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6,1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4,500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及嵊州市委办发【2015】23 号《嵊州市国有工业土地收回补偿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嵊州市汉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嵊州市开发区三塘五合西路东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6,744 平方米,土地收回补偿费为人民币 4,382.16万元。目前,公司尚未取得土地收回补偿费。《关于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收购的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5-027。 (四)2015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对宁波宜科宝马纺织品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司拟以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设备等向全资子公司宁波宜科宝马纺织品有限公司增资7,033.17万元,注册资本由3,476.38万元增加至10,599.55万元。目前增资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尚未变更完成。上述公告于2015年10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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