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0月19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发布了《关于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债A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简称“《开放公告》”)、《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及《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债B份额(150129)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简称“《交易风险提示公告》”)。2015年10月21日为丰利债A的赎回开放日,2015年10月22日为丰利债A的本次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申购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丰利债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5年10月22日,丰利债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955342元,据此计算的丰利债A的折算比例为1.01955342,折算后,丰利债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丰利债A相应增加至1.01955342份。折算前,丰利债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2,773,355.05份,折算后,丰利债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3,414,173.24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利债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2015年10月26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丰利债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丰利债A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经本公司统计,2015年10月21日,丰利债A的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11,796,182.54份,2015年10月22日,丰利债A的有效申购申请总额为592,180.00元。 根据《开放公告》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丰利债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据此确认的丰利债A赎回总份额为11,796,182.54份。 丰利债B的份额数为899,854,638.73份。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丰利债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倍丰利债B的份额余额(即2,099,660,823.70份,下同)。 对于丰利债A的申购申请,如果对丰利债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丰利债A与丰利债B的份额配比小于7/3,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丰利债A 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丰利债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丰利债A与丰利债B 的份额配比超过7/3,则在经确认后的丰利债A与丰利债B 的份额配比不超过7/3的范围内,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经本公司统计,本次丰利债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丰利债A的份额余额将小于或等于7/3倍丰利债B的份额余额,为此,基金管理人对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丰利债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5年10月22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丰利债A的全部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于2015年10月23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丰利债A的申购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5年10月23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赎回的确认情况,于2015年10月26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的确认情况。未获成交确认的申购资金将于2015年10月23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销售机构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5年10月22日起7 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本次丰利债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933,860,991.97份,其中,丰利债A总份额为34,006,353.24份,丰利债B的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899,854,638.73份,丰利债A与丰利债B的份额配比为0.037790941∶1。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丰利债A自2015年10月22日起(含该日)的约定年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根据丰利债A的本次申购开放日,即2015年10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75%进行计算,故: 丰利债A年约定收益率(单利)=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4% =1.75%+1.4%=3.15% 丰利债A的约定收益采用单利计算,丰利债A的年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参与珠海盈米财富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盈米财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10月26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与盈米财富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 通过盈米财富申购下述开放式基金的合法个人及机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 三、活动期费率优惠 从2015年10月26日起,投资者通过盈米财富办理上述适用基金的申购业务,其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盈米财富为准。各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五、重要提示 活动解释权归盈米财富交易平台所有,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其他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财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本公司将增加盈米财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具体销售基金名单如下: ■ 自2015年10月2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盈米财富交易平台办理上述基金的账户开户和交易等业务(不包括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盈米财富的公告为准。关于上述各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等重要事项详见本公司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6日
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不进行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在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基础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11月第1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基金份额的折算”中“六、特殊情形的处理”的相关规定,若定期折算日前3个月(含)内发生过不定期折算,则可不进行定期折算。 本基金以2015年9月16日为基准日进行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距2015年11月第1个工作日不足3个月,因此,本基金于2015年11月第1个工作日将不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6日
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不进行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在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基础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11月第1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基金份额的折算”中“六、特殊情形的处理”的相关规定,若定期折算日前3个月(含)内发生过不定期折算,则可不进行定期折算。 本基金以2015年8月26日为基准日进行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距2015年11月第1个工作日不足3个月,因此,本基金于2015年11月第1个工作日将不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