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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5-095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5日以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如下业务:“进出口贸易”,并对《公司章程》、公司相关证照等涉及到公司经营范围的内容一并进行变更。即: 变更前经营范围主要为:许可项目: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和诊断药品)、医疗器械。一般项目:化工原料(不含易燃、易爆及剧毒化工原料);中、西药品及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 变更后经营范围主要为:许可项目: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和诊断药品)、医疗器械。一般项目:化工原料(不含易燃、易爆及剧毒化工原料);中、西药品及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进出口贸易。(最终需以相关部门核准后的经营范围为准。)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提请于2015年11月10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一。《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6 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5-096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0日14点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9日—2015年11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15:00至2015年11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4、会议召开与投票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1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本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1月4日(9:30—11:30、13:30—15:30)。 3、登记地点:西藏山南地区泽当镇三湘大道17号。 4、谢绝未在上述指定登记时间内按照上述指定登记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53。 2、投票简称:“海思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当日9:30-11:30及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海思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点,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点。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艳 电 话:0893-7834865 传 真:0893-7661674 联系地址:西藏山南地区泽当镇三湘大道17号 邮 编:856000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6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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