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财务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和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2月2日至2015年9月30日)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通过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实时的行为监控与及时的分析评估,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在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制度规定投资组合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备选股票库,重点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核心股票库。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过程中,中央交易部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公平分配投资指令。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岗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交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预警,实现投资风险的事中风险控制;稽核岗通过对投资、研究及交易等全流程的独立监察稽核,实现投资风险的事后控制。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不同的投资组合受到了公平对待,未发生任何不公平的交易事项。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本投资组合为主动型开放式基金。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的情况;与本公司管理的被动型投资组合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的情况,但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这些交易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的嫌疑。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市场回顾: 宏观经济回顾 实体经济方面,2015年三季度,预计GDP增速为6.7%左右,较上半年的7%有所下降。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等各项观测指标,均呈现震荡下行态势,通货紧缩的压力依然较大。 分部门看,消费保持平稳,除新兴消费快速增长外,通信器材、房地产相关产品生产行业经营状况较好,家用电器、汽车下滑;工业持续下滑,产能过剩严重,几乎所有工业品增速在二、三季度都出现了负增长;服务业保持较高增长,但较二季度增速有所放缓,主要原因是股票市场大幅调整后,金融服务业的增长贡献下降明显。为了抵御实体经济的下行压力,政府采取了积极措施,包括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新兴产业发展、向民营经济开放市场、促进消费、推动国有企业开展新一轮改革等。这将对未来经济的企稳回升,提供了动力。 证券市场回顾 2015年三季度主要时间段,股票市场延续了自6月以来的快速下跌。其中经历了两次较大的下跌波段。第一次是股票市场去杠杆,自6月15日起到7月8日,沪深300指数下跌了31.34%,其后,政府采取了积极措施,维护市场的稳定,7月中旬至8月中旬,市场基本平稳震荡。自8月18日到8月26日,市场又一次快速下跌,这期间,沪深300指数下跌25.8%。8月底到三季度末,市场有一个5%的震荡回升。 股票市场三季度出现较大幅度回落的主要原因是:第一阶段,股票市场累计涨幅过大,融资盘过大,在规范、清理融资盘过程中,出现了市场“踩踏”。第二阶段,由于人民币汇率调整,资本明显外流,导致市场出现新一轮恐慌。 在三季度,政府有关各部门,已经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例如:降息降准、暂停IPO、证金公司增资、央行为证金公司提供流动性等,以稳定市场情绪,缓解市场压力。同时,人民币汇率存在的压力在9月份也得到缓解,资本外流状况有所减弱。 进入9月,市场信心逐渐恢复。我们相信,随着投资者情绪的稳定,随着实体经济的逐渐企稳,股票市场终将回归平稳运行。 操作回顾: 三季度,市场经历了较大幅度下跌,在下跌过程中,基金投资仓位进行了及时的调整,主要在两方面:仓位头寸的下降和投资方向由互联网+、军工、重组转型等调整为低估值的消费、电子、环保等行业。但是,由于存在大量股票停牌以及基金份额赎回,减仓的效果并不是很好,基金净值依然回撤较大。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33.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1.64%。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预计四季度,实体经济将出现企稳。主要动力在于:政府稳增长措施逐渐发挥效力,新的稳增长措施不断出台,货币政策保持宽松,财政政策积极进取。同时,随着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出台,逐步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对实体经济的积极影响将逐步显现。国内经济结构调整显现出一定积极效果,从第三产业的增长速度明显强于第二产业就能够得到验证。 四季度,国内股票市场可能呈现高位震荡走势。首先,实体经济难以出现明显反弹,上市公司的业绩增长将承受压力;其次,尽管经过大幅下调,但全市场的估值水平,沪深300成分股在11.6倍市盈率(TTM),中小板在47.03倍市盈率(TTM),创业板在77.20倍市盈率(TTM),相对来说,除去传统制造业、房地产、银行等为代表的上市公司,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并不是处于低位。尽管传统行业部分公司估值水平进入有吸引力区间,但未来业绩表现将较长时间存在压力。第三,市场资金充裕,无风险利率下行趋势未变,高收益资产难觅,将对股票市场形成支撑。第四,美联储加息预期下降,降低了外部扰动因素。 对于未来,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到中国经济转型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对新经济增长点的培育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将主要投资方向转移到具有长期增长前景的行业和公司,并密切跟踪、不断验证所投资新兴成长性公司的基本面变化。同时,尽力做好相机抉择,避免系统性风险带来的净值大幅波动,保持相对审慎的投资。 §5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运用固有资金(认)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金的情况。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最新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下限由60%上调至80%。上述调整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十只股票基金,包括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轮动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不再符合股票基金的相关定义。经与该十只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该十只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 详情可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十只基金变更基金类型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版;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 7.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 8.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存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9.3查阅方式 1.书面查阅:查阅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投资者可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网站查阅: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gffunds.com.cn。 投资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发电子邮件:services@gf-funds.com.cn。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