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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阳证券投资基金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2、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定期制作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价差作专项分析。报告结果表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可合理解释范围之内;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三季度,在经济缺乏亮点,场内外资金去杠杆,A市场呈现单边大幅下跌,并一度出现千股跌停的流动性危机。在此期间,国家出台系列救市措施,包括降息降准、暂停新股发行、出资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等。三季度,上证指数跌幅28.63%,中小板指数跌幅26.57%,创业板指数跌幅27.14%。本基金持股风格相对偏成长股,大盘蓝筹相对较小,在这波市场大幅杀跌过程中,净值出现较大幅度的回撤。 报告期内,本基金对仓位没有做太大的调整。操作上主要卖出了缺乏业绩支持,主题投资或者偏概念炒作的个股。在下跌过程中,买入了中长期看好的个股。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是-33.3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当前,我国经济增速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流动性整体宽松,无风险利率继续维持在低位,国债收益率持续下降。随着国企改革指导意见的出台、十三五规划的公布,社会对改革与创新的预期进一步加强。随着系列稳增长政策的出台,我国宏观经济有望保持稳定。经过前期市场的强烈去杠杆,市场资金面变得更加健康,经过大幅下跌,市场估值得到修正,许多优质成长股的估值变得合理。我们依然看好A股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将继续坚持自下而上个股选择的投资思路,在价值和成长中构建相对均衡的组合,并将根据市场风格、两者估值比较做一定的配置权重调节,以达到净值稳健增长的目的。在目前这个阶段,我们倾向于进一步增配前期被大幅杀跌的优质成长股。成长股中我们看好信息安全、互联网垂直应用、新能源汽车、环保、新材料、电子元器件、高端装备制造等标的;受益于国企改革、军工等主题的个股也有很好的投资机会。低估值蓝筹股中我们相对看好大消费中的券商和保险、汽车、医药、食品饮料等。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6.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6.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批准鸿阳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0层 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8.3 查阅方式 上述备查文件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基金持有人可免费查阅。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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