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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顾永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宏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邱华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3月,香港茂硕计划拟以不超过100万美元分阶段认购BRILLIANT公司73,333股普通股,占BRILLIANT公司55%的股权比例。公司已于2014年7月完成第一阶段20万美元的付款,持有其20%的股权比例。公司于2014年3月15日发布了《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2、2014年12月,公司与鲁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证创投”)签订了《关于联合发起产业并购基金的框架方案》,由茂硕电源和鲁证创投共同发起设立鲁证茂硕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鲁证茂硕”,名称以工商局核准为准),作为茂硕电源产业并购整合的平台,2015年2月,深圳鲁证茂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鲁证茂硕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成立。 3、2015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茂硕与瑞盈信融(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盈信融”)签订《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投资设立瑞盈茂硕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第一期实收资金2000万元),瑞盈信融以现金形式认缴出资人民币11,000万元,第一期在成立时实际出资人民币1,1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55%,香港茂硕以现金形式认缴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第一期在成立时实际出资人民币9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45%,该公司于2015年8月正式成立。 4、2015年5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15年9月24日,因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6次临时会议对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了修订并重新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15年10月12日,公司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相关事项。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508.00万股(含本数),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7,808.76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或核准。 5、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分别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乐音响”)和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永明”)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书》,为维持与深化各方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联手打造可靠性强、高性价比的LED绿色照明产品与品牌服务,秉承互利双赢的合作原则,经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相互确定为合作伙伴关系,2015年-2016年期间,飞乐音响计划向公司战略采购LED驱动电源3亿元人民币,华普永明计划向公司战略采购LED户外驱动电源1亿元人民币。报告期内,飞乐音响及其子公司截至2015年9月与公司的合作金额为212,081.16元;华普永明及其子公司截至2015年9月与公司的合作金额为5,642,934.90元。 6、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茂硕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于2015年9月14日与深圳海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资本”)以及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完成了新余市茂硕海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茂硕海量”),其出资规模为5000万元人民币,研究院以现金形式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首期出资500万元,茂硕海量于2015年9月正式成立。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法定代表人: 顾永德(签章)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5-115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7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7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顾永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茂硕新能源开展融资租赁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茂硕新能源开展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5-116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7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7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茂硕新能源开展融资租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茂硕新能源开展融资租赁由公司提供设备回购承诺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茂硕新能源所提供担保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茂硕新能源开展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5-117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茂硕新能源开展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 下属控股公司深圳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新能源”)因业务发展需要,拟与瑞盈信融(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盈信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瑞盈信融将一批光伏发电组件设备出租给茂硕新能源使用,融资租赁期限为36个月,租赁本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为支持茂硕新能源的发展,公司将为茂硕新能源本次向瑞盈信融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出具设备回购承诺。 2、201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7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茂硕新能源开展融资租赁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对子公司的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1、瑞盈信融(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认缴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5月13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中心区民田路西深圳中心商务大厦2411、2412、2413A 市场主体类型:中外合资企业 注册号码:440301501147986 法定代表人:吴稷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境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与瑞盈信融在2015年8月共同投资设立瑞盈茂硕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盈茂硕”),茂硕电源持有瑞盈茂硕45%的股权比例,瑞盈信融持有瑞盈茂硕55%的股权比例。 2、深圳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440301105804566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04日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与深南大道立交西北部南山区市政管理所大楼12楼 法定代表人:秦传君 注册资本:2282.5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工业控制设备、工业自动化软件、太阳能光伏逆变器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子电力器材的销售,其他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太阳能发电和电动汽车充电桩等新能源系统的设计、开发、采购、施工、监理以及工程项目总承包。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并网光伏逆变器、离并网一体光伏逆变器、光伏水泵逆变器、优化器(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茂硕新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 茂硕新能源是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公司间接拥有其91.2377%股权比例。 三、拟签订的协议主要内容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瑞盈信融、茂硕新能源、茂硕电源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拟签订《四方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出租人:瑞盈信融(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及被担保方:深圳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租赁担保方/回购方: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设备回购承诺 4、贷款银行:瑞盈信融将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申请2000万元借款用于采购光伏发电组件,借款期限为 36 个月。 5、租赁物:4.39MW光伏发电组件 6、租赁名义年利率:8.5%(含税) 7、租赁方式:直接租赁 8、租赁期限:36个月,自起租起算 9、租金收取方式:按季付租,期初支付,共12期 10、设备回购承诺涉及的回购价款根据以下两项金额之和确定: (1)茂硕新能源应支付的所有已到期未付租金(包括本金、利息部分)、逾期罚息、以及所有未到期租金; (2)瑞盈信融因茂硕新能源违反约定所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3)回购价款金额之确定:无论是否对回购金额存在争议,茂硕电源同意先根据瑞盈信融通知的回购价予以回购并支付价款,如经双方事后核对确认金额确有出入的,可多退少补。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茂硕新能源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而出具的设备回购承诺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茂硕新能源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茂硕新能源所提供担保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茂硕新能源开展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茂硕新能源是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公司间接拥有其91.2377%股权比例,本次担保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茂硕新能源开展融资租赁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披露日,公司累计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85亿元(含本次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均系公司与其子公司共同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及融资租赁业务而为子公司提供的最大限额担保,占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07.73%,子公司实际使用额度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 截至披露日,子公司实际使用银行授信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为6,024.96万元,使用流动资金贷款1,600万元,即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7,624.96万元,占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67%。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报表外的对外担保余额为零,均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7次临时会议决议; 2、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7次临时会议决议; 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7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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