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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方银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伟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慧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银军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8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在公司A181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10月20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亚茹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77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在公司A1813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10月20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银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6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0 月 23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3008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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