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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程上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上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丽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筹划对公司有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年9月5日开市时起停牌。公司于2014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55号,公司股票自2014年9月15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2014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编号:(2014)054号。公司于2015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号,公司于2015年8月1日、8月28日、9月2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号、(2015)063号、(2015)068号。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实施进展情况。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程上楠 2015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5)070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5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3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程上楠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5年10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5年度科研项目的议案》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期限壹拾贰个月。 同意公司以本公司信用担保本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程上楠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借款期限为2015年10月26日至2017年10月25日,主债权为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含本数)且总金额不超过壹亿元整(含本数)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同意公司以本公司信用担保本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程上楠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5)071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5日以电话、书面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5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5号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爱辉召集和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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