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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5-060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于2015年7月23日公司发布《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2015年8月24日,公司发布了《董事会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10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此次公司申请继续停牌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在履行审议程序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至公司2015年11月9日(即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议案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继续停牌申请,并承诺在2015年12月10日前,按照26号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已基本确定交易框架方案,即公司以现金收购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华峰氧化锌有限公司、乌拉特后旗欧布拉格铜矿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怀宁载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资产。由于本次重组方案涉及待定事项,故具体方案最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预案为准。 目前公司、交易各方会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瑞国际集团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中天华伟矿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已初步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重组所涉及的其他相关工作亦在有序的推进过程中。 因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并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码:2015-054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15年10月0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刊登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下午13:30分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15年10月23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10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20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吉林省辽源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友谊工业园区)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民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股份264,762,780股,占公司总股份936,000,000股的28.2866%。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264,589,780股,占公司总股份936,000,000股的28.2681%;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7人,代表股份173,000股,占公司总股份936,000,000股的0.01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262,746股,占公司总股份936,000,000股的0.34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2人,代表股份3,089,746股,占公司总股份936,000,000股的0.33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73,000股,占公司总股份936,000,000股的0.0185%。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取消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600,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7%;反对16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0,3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226%;反对16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7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吉林济维律师事务所陈怀宇、赵文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会签字确认的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济维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099 证券简称:尤洛卡 公告编号:2015-068 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0月26日,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15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4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0月23日,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15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15-83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5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15-081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5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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