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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5-088 债券代码:122136 债券简称:11复星债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复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实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复星实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申请的期限为七十七个月、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6,515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截至2015年10月26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以下简称"本集团")对外担保总额按2015年10月26日汇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下同)折合人民币约1,021,018.52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1.23%;且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的担保。其中,本集团累计为复星实业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约301,678.40万元。上述本集团对外担保总额已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截至2015年10月26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按2015年10月26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391,889.33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50%。其中,本集团实际为复星实业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38,936.5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10月26日,复星实业与进出口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向进出口银行申请了期限为七十七个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515万元的境外投资固定资产类贷款;同日,本公司与进出口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复星实业向进出口银行申请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2015年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同意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复星实业拟向进出口银行申请的期限不超过十年且金额不超过16,000万美元的贷款、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期限不超过九年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授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担保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复星实业注册地为中国香港,董事会主席为陈启宇先生,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对外投资、中西药物、诊断试剂、医药器械产品的销售和咨询服务,以及相关进出口业务。截至目前,复星实业注册资本为17,382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7,382万美元,占100%的股权。 经智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复星实业的总资产为69,142万美元,股东权益为29,243万美元,负债总额为39,899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450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4,601万美元);2014年度,复星实业实现营业收入1,548万美元,实现净利润4,104万美元。 经复星实业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截至2015年6月30日,复星实业的总资产为74,410万美元,股东权益为35,408万美元,负债总额为39,003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3,450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7,003万美元);2015年1至6月,复星实业实现营业收入0万美元,实现净利润335万美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5年10月26日,复星实业与进出口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向进出口银行申请了期限为七十七个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515万元的境外投资固定资产类贷款;同日,本公司与进出口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复星实业向进出口银行申请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为人民币16,515万元,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上述担保系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担保风险可控,故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10月26日,本集团对外担保总额按2015年10月26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1,021,018.52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1.23%;且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的担保。其中,本集团累计为复星实业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约301,678.40万元。上述本集团对外担保总额已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截至2015年10月26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按2015年10月26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391,889.33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50%。其中,本集团实际为复星实业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38,936.50万元。 截至目前,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224 证券简称:正海磁材 公告编号:2015-04-06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15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5-074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金隅大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北京顺义区后沙峪镇后沙峪村SY-0019-076 R2二类居住用地、SY-0019-079 A51医院用地(配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用地面积约为79821.14平方米,规划容积率面积约为142412平方米,成交总价为185000万元。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医院用地。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 由于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新大新材 公告编号:2015-062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披露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5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2015-073号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2015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15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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