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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宜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武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9,0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8.125%)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6)。截止本报告期末,该股份尚未购回,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25%。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18914.76元,较2014年同期下降179.99%业绩下降主要原因: 1、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8.29%,产品毛利率水平同比下降3.35%,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持续低迷的影响,国内外市场需求量萎缩,公司销售订单下降,营业收入随之下降;销售下滑引起公司产量减少,但营业成本中的固定成本如厂房设备折旧等未随之下降,故导致产品单位成本上升。 2、资产减值损失的减少。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46.32%。主要原因是公司计提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增加。 3、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的减少。财务费用为-1816004.18元,同比下降38.54%,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因使用减少存量资金总额,人民银行多次降息导致利息收入减少。 以上因素共同影响公司业绩。 二、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6395877.17,较年初下降31.3%,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收入下降导致收到的票据减少。 2、应收利息395104.29,较年初下降37.59%,主要原因是央行降息及公司募集资金余额的减少所致。 3、应付账款12270785.62,较年初下降56.09%,主要原因是公司向华丰建设支付1100万元工程尾款。4、应交税金-412422.93,较年初下降169.57%,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口退税的减少以及公司9月份缴纳7-12月房产税及土地税,而财务计提只计提到9月份,造成的时间性差异。 5、应付职工薪酬3019946,较年初下降30.95%,主要原因是订单减少,产量减少,生产工人的工资及销售人员的工资下降所致。 6、应付股利0元,较年初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付股利已支付完毕。 7、其他应付款1148066.08元,较年初下降40.53%,主要原因为公司支付了上年的审计费,评估费余额。 8、未分配利润-17741905.42 元,较年初下降389.7%,主要原因为公司2015年1-9月公司出现亏损。 三、损益表 1、营业收入70330759.49元,较2014年同期下降38.29%,主要原因是国内外市场疲软,订单减少造成销售收入下降。 2、营业成本60675018.25元,较2014年同期下降35.28%,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订单减少,销售收入下降,公司产量随之减少,营业成本中的固定成本等未随之下降,故导致产品单位成本上升。 3、营业税金及附加496591.75元,较2014年同期下降34.65%,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减少,计提的税金也随之下降。 4、销售费用2223475.72元,较2014年同期下降40.93%,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下降导致产品报关及运输费用、销售人员薪酬随之出现下降。 5、财务费用-1816004.18元,较2014年同期减少38.54%,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因使用减少存量资金总额,人民银行多次降息导致利息收入减少。 6、资产减值损失523886.98元,较2014年同期增加46.32%,主要原因是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 7、营业利润-15342507.67元,较2014年同期减少185.85%,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8.29%,毛利下降3.35%,管理费用变化不大,资产减值损失增加46.32%,利息收入减少38.54%等共同因素所致。 8、利润总额-14868838.51元,较2014年同期下降212.44%,主要原因是因为营业收入减少,毛利下滑,资产减值损失增加,营业外收入的下降等原因导致的。 9、所得税费用-308223.97元,较2014年同期下降173.59%,主要原因母公司及子公司均出现亏损。 10、净利润-14560614.54元,较2014年同比下降181.21%,是由于利润总额下降导致的。 1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118914.76,较2014年同比下降179.99%,主要原因是净利润下降导致的。 12、少数股东损益为-441699.78元,较2014年同期比例下降226.93%,主要原因是净利润下降,造成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也下降。 四、现金流量表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7063145.53,较去年同期下降45.76%,。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下滑所致。 2、收到的税费返还2607148.99,较去年同期下降62.32%。主要原因是出口订单及销售收入减少,导致出口退税下降。 3、购入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8038391.82,较去年同期下降54.76%。主要原因是销售下滑,订单减少,产量也随之减少,导致生产经营所需购入的材料等商品和劳务所需资金也随之减少。 4、支付的各项税费5451786.12,较去年同期减少36.93%。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减少,随之所需缴纳的税金也随之减少。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481825.11,较去年减少139%。主要原因是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比去年同期减少45.59%,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比去年同期下降幅度为40.34%,两者综合因素导致净额下降。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12201238.03,较去年同期增加149.97%,主要原因是支付华丰公司剩余部分工程款1100万元。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为32431575.01,较去年同期上升91.4%,主要原因是偿还了工商银行流动资金借款2000万元。 8、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为449692.17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13.8%,主要原因为美元汇率变动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宁恩先生正在筹划可能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的通知,于次日5月19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并于当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鼎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金阳光将其持有的圣莱达16,043,294股股份以人民币491,406,095.22元为对价转让给上海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圣莱达7,952,000股股份以人民币243,569,760元为对价转让给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圣莱达7,800,000股股份以人民币238,914,000元为对价转让给天津鼎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公告了《关于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该次股份转让事项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于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司获悉杨宁恩先生、金根香女士(以下合称“出让方”)、公司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与深圳星美圣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关于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出让方将其持有的金阳光100%的股权以人民币1,862,159,855.22元为对价转让给受让方。本次权益变动后,受让方间接持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莱达”、“公司”)29,000,000股股份,占圣莱达股本总额的18.125%,本次交易不涉及圣莱达股份性质及比例的变化。2015年7月13日,公司公告了《关于股东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的公告》,杨宁恩先生、金根香女士与星美圣典现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星美圣典已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公司又于2015年7月17日公告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尔”、“出让方”)与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通商”)签署《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爱普尔将其持有的圣莱达25,000,000股股份(占圣莱达股份总数的15.625%)以人民币765,750,000元为对价转让给洲际通商。公司于2015年8月4日公告了《关于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该次股份转让事项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由于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覃辉先生。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公告了《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司股东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尔”、“出让方”)分别与林志强先生、叶激艇先生及杨宁恩先生签署《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爱普尔将其持有的圣莱达7,800,000股股份(占圣莱达股份总数的4.875%)以人民币238,914,000元为对价转让给林志强先生;将其持有的圣莱达2,200,000股股份(占圣莱达股份总数的1.375%)以人民币67,386,000元为对价转让给叶激艇先生;将其持有的圣莱达5,000,000股股份(占圣莱达股份总数的3.125%)以人民币153,150,000元为对价转让给杨宁恩先生。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公告了《关于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该次股份转让事项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公司于2015年8月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正在对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通知,于次日8月4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4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胡宜东先生代表公司办理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筹划期间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办理筹划期间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交易对手方的商务谈判、签署框架性协议等。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11日、8月18日、8月25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以及有关各方仍在积极推动本次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15年8月29日发布了《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延期复牌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延期至不晚于 2015年11月4日复牌,公司将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司分别于9月1日、9月10日、9月17日、9月24日、10月1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相关中介机构亦已陆续进场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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