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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袁金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礼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备注1:因公司已于2015年4月8日已完成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70,469,40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权益分派实施工作,转增后公司最新总股本为740,938,814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以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备注2: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八项会计准则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并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追溯重述。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衢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请求判决被告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5,297,032.74元及利息154,496.00元(该利息自2013年11月11日暂计至2014年4月11日,之后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继续计至付清货款之日止),衢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请求判决被告蔡清华对被告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已于2014年12月18日判决被告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014年12月18日)十日内支付原告衢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5,297,032.74元及利息154,496.00元(该利息自2013年11月11日暂计至2014年4月11日,之后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继续计至付清货款之日止);被告蔡清华对被告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蔡清华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追偿。衢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目前已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件,执行案号为:(2015)深宝法公执字第252号,目前正在执行当中。 2.公司已于2015年3月20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70,469,40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并于2015年4月8日完成了权益分派实施工作,转增完成后公司最新总股本为740,938,814股。 3.2014年6月13日,公司的非公开发行新增42,387,096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因公司已于2015年4月8日实施了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故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由42,387,096股转增为84,774,192股。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五位股东于2014年6月12日在上市公告书及承诺公告中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顺络电子股票自上市之日(2014年6月13日)起12个月内不予转让。上述承诺已于2015年6月12日履行完毕,限售股份于2015年6月15日起上市流通。 4.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公司同意17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本次可解锁数量为825万股,本次解锁完成后,公司剩余未解锁股权激励限售股数量为1,100万股。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已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刊登于当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请投资者查阅。 5.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公司将片式电感扩产项目(包括绕线电感)及电子变压器产业化项目投资计划完成时间均调整至2016年6月。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已披露《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刊登于当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请投资者查阅。 6.公司因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7月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在停牌期间经内部沟通,基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结合2015年7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最新的增持政策,为减少增持审批程序,缩短增持实施时间,公司决定不采用员工持股计划的形式,改为由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并于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 7.公司董事长袁金钰先生于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14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1,842,300股,增持金额共计1,863.2万元;公司董事兼总裁施红阳先生于2015年8月25日、2015年9月22日、2015年9月23日、2015年9月25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1,253,467股,增持金额共计1,396.56万元;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李有云先生于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23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1,432,200股,增持金额共计1,599.96万元。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袁金钰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15-063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6日以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上午10:0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公司B栋一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袁金钰先生主持,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5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报废老旧设备的议案》。 本批报废的老旧设备金额原值为人民币6,593,550.62元,残值为人民币864,468.53元,处置损益为人民币-864,468.53元。该批老旧设备通过设备维修已无法达到使用要求或已无改造价值,故此申请报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15-064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上午11:00在公司B栋一楼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报废老旧设备的议案》。 本批报废的老旧设备金额原值为人民币6,593,550.62元,残值为人民币864,468.53元,处置损益为人民币-864,468.53元。该批老旧设备通过设备维修已无法达到使用要求或已无改造价值,故此申请报废。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报废老旧设备的决议,遵循了国家相关的会计法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报废老旧设备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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