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4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10月25日进行了通讯表决。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共九人,截止2015年10月25日17:00收回有效表决票共九份。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行深入的协调、沟通和确认,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无法在原预计不晚于2015年11月4日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但公司与交易对方均有意向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交易,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不晚于2016年1月7日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复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延期复牌的公告》详见2015年10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5年11月11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5年10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5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 股票继续停牌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以下简称“重组”),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8日开市起连续停牌,公司预计无法于原预计的不晚于2015年11月4日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但公司与交易对方均有意向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交易,公司股票拟继续停牌延期复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概况 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宝馨科技,股票代码:002514)已于2015年7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分别于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2015-052、2015-054),于2015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0),分别于2015年8月12日、2015年8月19日、2015年8月26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2、2015-067、2015-068),于2015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分别于2015年9月11日、2015年9月18日、2015年9月25日、2015年10月9日、2015年10月16日、2015年10月23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5、2015-078、2015-084、2015-086、2015-089、2015-093)。 2015年8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详见2015年8月13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 二、继续停牌原因及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原预计在不晚于2015年11月4日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截止目前,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行深入的协调、沟通和确认,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做到本次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不晚于2016年1月7日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复牌。 2015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5年10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若此项议案没有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将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复牌。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后续安排 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计划于2016年1月7日前,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完成对标的资产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拟定重组相关协议文件等,公司预计在2016年1月7日前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组方案并对外披露。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全力以赴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复牌,并承诺自本公司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终止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将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四、其他 若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对本次股票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6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15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11日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0日-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下午3:00至2015年11月11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 公司四楼会议室,地址:苏州高新区石阳路17号,电话:0512-66729265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4日 (九)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1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11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15年11月9日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石阳路17号,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15151(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章海祥、文玉梅 联系电话:0512-66729265 传 真:0512-66163297 邮 箱:zqb@boamax.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4。 2.投票简称:宝馨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宝馨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若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本单位)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表决权,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 注:1、请股东在选项中打“√”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股东盖章(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5年11月4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本单位)持有宝馨科技(002514)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