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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向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公司大股东中国电子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8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确认中国电子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目前,中国电子、公司及相关各方仍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与项目可能的相关方进行前期接洽,加紧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设计与论证。为提高方案设计的科学性、严密性和可行性,公司于近期确定了本次项目计划聘请的中介机构,相关服务聘请协议正在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障公平披露,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参与大智慧换购合并湘财证券事项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及其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汇科技”)拟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100%股份,公司持有湘财证券331.26万股股份。经公司2015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十四次董事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签署大智慧、财汇科技与湘财证券各股东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015年5月11日,大智慧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0294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大智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中止审查。目前该事项工作尚未完成,仍在进行之中。

  3、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进行增资

  根据《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光纤水下探测系统产业化项目”、“自主可控安全计算机产业化项目”均由控股子公司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计海盾”)承担实施,实施方式为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湘计海盾进行增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21日公司登载在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5)。2015年8月7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向湘计海盾增资的各项手续。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300.00万股股份。2015年3月23日,该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东方证券”,证券代码“600958”。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5-63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5年10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长沙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何明先生、武士国先生、张玉川先生、余新培先生、戴湘桃先生、蒋爱国先生、张安安女士、黎军先生、朱姗姗女士。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岳喜勇先生,监事张葵女士、程敏女士现场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何明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向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出售中电软件园一期项目9#栋工业厂房。

  具体内容、独立董事意见和保荐机构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交易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明先生、戴湘桃先生、蒋爱国先生、张安安女士、黎军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在海南软件园购买研发楼的议案》

  鉴于控股子公司长城信息海南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公司”)目前的客观情况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不相匹配,同意终止海南公司在海南软件园购买研发楼,并授权公司经营层适时注销或转让海南公司。

  具体内容、独立董事意见和保荐机构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在海南软件园购买研发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终止在海南软件园购买研发楼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明先生、戴湘桃先生、蒋爱国先生、张安安女士、黎军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签署内控声明书。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证券代码:000748 公告编号:2015-64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5年10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长沙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分别为岳喜勇先生、张葵女士、程敏女士。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议《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签署内控声明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5-65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软件园”)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综合管理服务,现拟向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计算机厂”)出售中电软件园一期项目9#栋工业厂房。

  2、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明先生、戴湘桃先生、蒋爱国先生、张安安女士、黎军先生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3、湘计算机厂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全资企业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公司的全资企业中电长城开拓投资管理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电软件园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

  法定代表人:何明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电子技术研发;通讯技术研发;卫星通信技术的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企业技术扶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建设工程设计;贸易代理;货物仓储;仓储代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70%股权、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

  2、湘计算机厂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

  法定代表人:蒋爱国

  注册资本:2203.23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研制、生产、销售计算机系统及外部设备、计算机应用产品、银行机具、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税收款机、印制电路板、电子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电长城开拓投资管理公司持有65%股权,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35%股权。

  3、关联关系的说明

  中国电子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164,326,1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7%。湘计算机厂系中国电子全资企业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公司的全资企业中电长城开拓投资管理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湘计算机厂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电软件园一期项目位于岳麓大道与尖山路交汇处的西北角,该项目已于2014年9月依法取得了湘新住建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对外公开预售。

  湘计算机厂拟购买中电软件园一期项目9#栋1层101、102、103、104、105房、2层201、202房、3层301、302房、4层401、402房、5层501、502房、6层601、602房、7层701、702房、8层801、802房(以下称“该房屋”),建筑面积约23060.81平方米,总价12798.75万元。该房屋设计用途为工业厂房,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市场价格以产品销售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交易价格明确、公允。

  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中电软件园的主营业务为中电软件园区的土地、房产开发、经营和综合管理服务,其开发的中电软件园一期项目现已公开预售。湘计算机厂根据自身需求在质量、标准、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拥有交易选择权。中电软件园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依据市场价格定价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特别的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没有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

  我们认真审核了有关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付款方式等条款,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控股子公司中电软件园拟向湘计算机厂出售一期项目9#栋工业厂房关联交易事宜”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

  本项关联交易按照公平交易的原则,以行业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故我们认为本项交易是公允的。

  我们认为本项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均对此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已经长城信息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5-66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在海南软件园购买研发楼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长城信息海南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在海南生态软件园注册成立长城信息海南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公司”),作为公司产品嵌入式软件开发基地和公司高级人才培训基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4月14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0-07)。

  2010年11月,海南公司在海南生态软件园注册成立。2010年12月,海南公司与海南生态软件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软件园”)签订了《海南生态软件园研发楼定制合同》,约定海南软件园为海南公司定制研发楼作为公司产品嵌入式软件开发基地和公司高级人才培训基地。

  鉴于海南公司目前的客观情况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不相匹配,2015年10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在海南软件园购买研发楼的议案》,同意终止海南公司在海南软件园购买研发楼,并授权公司经营层适时注销或转让海南公司。关联董事何明先生、戴湘桃先生、蒋爱国先生、张安安女士、黎军先生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该关联交易金额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长城信息海南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01日

  住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高新技术示范区疏港南路(海南生态软件园)

  法定代表人:李乔

  注册资本:5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计算机终端及外部设备、金融机具、电子产品、税控机具及商用电子设备、计量仪表、通信及网络产品以及数字音视频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服务;电子产品及零部件加工制造;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医疗电子设备和医用器械、医用高值耗材方面的业务;抗恶劣环境计算机主机、显示设备、电子设备、通信产品(不含卫星接、发收设备)、系统集成及工控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相关的技术服务;国家政策允许的其它商贸产品。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有99%股权,长城信息金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股权。

  2、海南生态软件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06日

  住所:海南省老城高新技术示范区疏港南路

  法定代表人:谢庆华

  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高科技产品的开发与应用;高科技成果商品化的组织实施、评估业务;电子系统工程的总承包;高科技产品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高科技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营销策划与销售代理;信息交流;专业展览;专业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商品批发与零售(以上项目凡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主要股东:中国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上海协亨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中国电子商会持有25%股权、湖北迪韵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3、关联关系说明

  研发楼所在地海南生态软件园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企业中国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海南软件园开发建设,海南软件园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终止关联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终止海南公司2010年12月与海南软件园签订的《海南生态软件园研发楼定制合同》(约定海南软件园为海南公司定制8栋研发楼作为公司产品嵌入式软件开发基地和公司高级人才培训基地,总建筑面积16,072.64平方米,总价款53,023,639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海南软件园退还海南公司已付研发楼预付定制款30,604,727.80元。

  四、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海南公司目前的客观情况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不相匹配,同意终止海南公司在海南软件园购买研发楼,并授权公司经营层适时注销或转让海南公司。

  本次终止关联交易事项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特别的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00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关于终止在海南软件园购买研发楼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我们认为:终止在海南软件园购买研发楼是基于海南公司目前的客观情况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不相匹配,本次终止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意见

  长城信息控股子公司海南公司为匹配公司发展战略,选择终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已经长城信息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5-68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0日-2015年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下午15:00至2015年11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6日(星期五)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城信息总部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 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终止在海南软件园购买研发楼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请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请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11月10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 13:00至17:00。

  3、登记地点: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三路5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三路5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410100

  (3) 联系电话:0731-84932861

  (4) 传真:0731-84932862

  (5) 联系人:王习发、罗明燕

  四、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投票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 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代码:360748。投票简称:信息投票。

  在投票当日,“信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3) 具体投票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如下: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注:对总议案100.00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④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⑤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 投票规则

  ①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②在股东对总议案投票表决时,若股东先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该项或该几项议案以先表决的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若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其中某一项或几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④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⑤同一股份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投票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下午15:00至2015年11月11日下午15:00。

  (2)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如下: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5 年 月 日

  附件2: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5-69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大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长城信息,股票代码:000748)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15年7月31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2015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53), 并于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22日、2015年9月29日、2015年10月13日、2015年10月2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56、2015-57、2015-58、2015-60、2015-61、2015-62)。

  截至目前,中国电子、公司及相关各方仍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与项目可能的相关方进行前期接洽,加紧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设计与论证。为提高方案设计的科学性、严密性和可行性,公司于近期确定了本次项目计划聘请的中介机构,相关服务聘请协议仍在审定中。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障公平披露,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长城信息,股票代码:000748)自2015年10月27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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