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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汪大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88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10月26日上午09:30以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汪大维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400,000,000.00),期限为壹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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