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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晓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晓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文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科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合并利润表科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合并现金流量表科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含7.5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用途予以执行后,将对公司负债结构和短期偿债能力产生积极影响。 具体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3日和2015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星宇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7)、《星宇股份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8)和《星宇股份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15-042)。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5-043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4日在公司现场召开。 (四)本次会议七名董事全部出席。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萍女士主持。三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其进行了确认。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常州常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土地抵押借款的议案》; 随着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常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常瑞”)汽车销售规模的扩大,为了满足其资金周转需求,董事会同意常州常瑞向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徽银”)申请最高额度1,800万元的循环借款,用途限于其向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奇瑞徽银接受的生产商或总承销商处购买车辆,并将常州常瑞名下的土地抵押给奇瑞徽银。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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