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10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钱志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晓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晓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1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股权激励的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苏为科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5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苏为科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兄弟科技

  股票代码:002562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400000007042

  法定代表人:钱志达

  董事会秘书:钱柳华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西山路 612号1006-1008 室,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73-80703928

  联系传真:0573-87081001

  电子信箱:stock@brother.com.cn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审议<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情况;

  1.3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和禁售期;

  1.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1.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7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1.8 公司授予权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1.9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0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1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议案二:《关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5年10月27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苏为科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职称,博士生导师、浙江省特级专家,现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浙江省制药重中之重学科负责人、浙江省新药创制科技服务平台负责人,2014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5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审议<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5年11月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5年11月7日至11月12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西山路 612 号 1006-1008 室,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收件人:证券部 钱柳华

  邮编:314400

  联系电话:0573-80703928

  传真:0573-8708100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独立董事苏为科

  2015年10月28日

  

  附件: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为科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2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15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2日15:00—2015年11月13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下午15:00至2015年11月13日15:00。

  6、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宁大道302号 海宁皮都锦江大酒店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6日(星期五)。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1月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审议<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情况

  1.3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和禁售期

  1.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1.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7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1.8 公司授予权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1.9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0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1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2、审议《关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中,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刊登在 2015年10月1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西山路612号1006-1008室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10分钟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证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及简称:投票代码:362562;投票简称:“兄弟投票”。

  (3)在投票当日,“兄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1.00元代表对其议案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②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3)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3、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上述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本征集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的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公告编号:2015-061)。

  4、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柳华

  联系电话:0573-80703928

  传真:0573-87081001

  邮箱:stock@brother.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西山路612号1006-1008室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4400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附:《授权委托书》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216版)
   第A002版:机 构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综 合
   第A005版:信 托
   第A006版:基 金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数 据
   第A011版:数 据
   第A012版:行 情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