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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平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长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彩琼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指标分析 单位:元 ■ 2、利润表主要指标变动分析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指标变动分析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为了稳定投资者对公司的预期,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浩先生计划于公司股票复牌后十二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计划增持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5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自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浩先生通过“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九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858,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累计增持金额8,998万元。至此,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9日、2015年8月1日、2015年8月5日、2015年8月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 平 涛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4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15年10月26日,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议案》。 为了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充分履行社会责任,解决公司员工住房问题,消除员工后顾之忧,稳定团队,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该项目位于山东省夏津县北外环南侧、银山路西侧。 该项目建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面向公司内部职工进行出租,租金标准将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5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5年10月16日以现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形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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