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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报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9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做出保证或存在异议。 公司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志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海乐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上表计算2015年7-9月每股收益时采用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为2,643,694,648股,计算2015年1-9月每股收益时采用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为2,421,472,426股。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2,810,361,315股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一)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说明: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二)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置换及企业合并事项。 3.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①获得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公司无因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3)与关联方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或担保事项 ①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 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任何担保事项。 4.重大合同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交易、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担保合同事项。 (3)公司未发生也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事项。 (4)其他重大合同 ■ 5.公司再融资情况 2015年6月12日,公司获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6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3,709,856股新股。2015年7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2,310,361,315股增加至2,810,361,315股。本次发行价格为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26,899,676.4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873,100,323.60元。2015年7月24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20日、2015年7月24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6.公司参与出资购买蓝筹股等的情况 2015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收益互换交易确认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并以2015年7月31日净资产的20%,即人民币24.64亿元出资,由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专户进行统一运作,参与购买蓝筹股等,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公司按投资比例分担投资风险、分享投资收益。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2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7.对子公司增资情况 2013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增资额度内分次实施增资。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11月30日和2013年12月18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资金的实际需求,公司在2014年2月25日向其首次增资4亿元后,于2015年9月16日继续向其增资4亿元。2015年9月22日,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注册资本增加至10亿元。 8.报告期内监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决定 ■ 9.其他重要事项信息披露情况 ■ 注:上述重要事项刊载的互联网网站及检索路径为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 注:上表承诺内容涉及公司名称均为简称,简称情况如下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较大,无法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变动情况进行准确估计。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年修订)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月度主要财务信息,以便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注:1.本表按期末账面值占公司期末证券投资总额的比例排序,填列公司期末所持前十只证券情况; 2.本表所述证券投资是公司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核算的各类投资; 3.其他证券投资指除前十只证券以外的其他证券投资; 4.本表“年初至报告期损益”包括报告期公司因持有该证券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注:1.本表填列公司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的因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2.本表按期末账面值排序,填列公司期末前十只因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本表中“期末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是指除前十只外因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3.本表中“年初至报告期末损益”是指公司因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在2015年1-9月内产生的投资收益;此外,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因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实现的利息收入为753,000,273.19元。 4.年初至报告期末,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的其他证券实现损益为82,349,936.92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董事长:何春梅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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