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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薛向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初美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上年度末减少42.52%,主要原因系公司承接的项目增加采购所支付的货币资金,以及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增加导所致;

  2、预付账款较上年度末增加108.37%,主要原因系公司项目存货采购增加;

  3、存货较上年度末增加63.97%,主要原因系公司承接项目增加采购设备所致;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上年度末增加81.21%,主要原因系公司对东方通增资,对海南银行、北京首创、天津南大通用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瑞客东华转化医学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投资所致;

  5、在建工程较上年度末增加31.24%,主要原因系泰安东华软件园工程办公楼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6、开发支出较上年度末增加59.97%,主要原因系子公司联银通、神州新桥研究开发费资本化增加所致;

  7、商誉较上年末增加76.78%,主要原因系公司收购深圳至高通信、北京东华万兴,支付的购买成本大于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度末增加70.07%,主要原因系公司房屋装修费摊销增加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度末减少73.12%,主要原因系海南银行筹建履约定金退回所致;

  10、应付票据较上年度末减少52.23%,主要原因系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的采购货款减少所致;

  11、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123.91%,主要原因系收购深圳至高,合并会计报表后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2、预收账款较上年度末增加85.24%,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到货物预收款增加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增加57.51%,主要原因系收购深圳至高,合并会计报表后应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14、应付股利较上年度末增加60.92%,主要原因系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所致;

  15、应付利息较上年度末减少100.00%,主要原因系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赎回所致;

  16、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度末增加764.88%,主要原因系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东华诚信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借款增加所致;

  17、长期借款的增加至2,007.83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至高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8、应付债券较上年度末减少100.00%,主要原因系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赎回所致;

  19、资本公积较上年末增加84.82%,主要原因系公司收购深圳至高、北京东华万兴所致;

  20、少数股东权益较上年末增加1,440.08%,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华互联宜家有限公司、孙公司珠海发思特少数股东所有者投入增加所致;

  2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78.81%,主要原因系公司偿还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2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774.38%,主要原因系公司减持参股公司东方通股份及取得2013年、2014年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91.29%,主要原因系公司增值税退税及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260.59%,主要原因系公司缴纳安徽办事处罚金70万元所致;

  25、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95.19%,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值税退税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6、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0.59%,主要原因系公司减持参股公司东方通股份所致;

  27、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792.96%,主要原因系公司减持参股公司东方通股份及取得2013年、2014年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8、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36.85%,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参股公司东方通增资,对海南银行、北京首创、天津南大通用数据技术、瑞客东华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及子公司等投资增加所致;

  29、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61.94%,主要原因系公司收购北京东华万兴和深圳至高通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致,同时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3.20%;

  3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97.33%,主要原因系公司支付应付股利及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5月28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010号《关于核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向章云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文件,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配套募集资金购买深圳市志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高通信”)100%股权。

  2015年6月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至高通信的股东变更,并签发新《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806506)。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持有至高通信100%股权,并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至高通信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5年7月2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在东方通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其股份4,436,112股,首次公开发行时转让老股738,888 股,2015 年4月15日东方通以资本公积金向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截至目前,公司持有东方通股份8,872,224 股,占东方通总股本的7.70%。东方通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14年1月28日上市交易,根据公司的承诺,其持有的东方通股份于2015年1月28日解除限售后,公司持有的东方通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218,056股。

  根据2015年5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截止2015年5月15日,公司通过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其所持东方通股份合计2,218,056股,减持比例为其总股本的1.925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持有东方通股份8,872,224股,占其总股本的7.700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持有东方通股份6,654,168股,占其总股本的5.7752%。

  根据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东华软件计划自 2015年7月10日起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0元。截止2015年9月25 日,公司通过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了所持东方通股份合计 396,000股,增持比例为其总股本的 0.3437%。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持有东方通股份6,654,168股,占其总股本的5.7752%;增持实施完毕后,公司持有东方通股份7,050,168股,占其总股本的 6.1189%(详情参见东方通于2015年9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法定代表人:薛向东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5-128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9:30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3名监事列席,会议由董事长薛向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正文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一)》;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5亿元(含原有授信),期限一年,信用方式。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本外币非融资性保函(限投标、履约、预付款、质量保函)、开立即/远期信用证、进口押汇(T/T项下、信用证项下、进口代收项下,可代付)、开立即/延期国内信用证、理财品种。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银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可以使用本授信(授信品种与公司一致),四家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其中,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限额2,000万元,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限额2,000万、北京联银通科技有限公司限额2,000万、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限额9,000万,四家子公司使用时由母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二)》;

  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亿元,期限一年。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承兑人授信、本外币非融资性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开立立即/远期国际信用证、进口押汇(信用证项下、汇款项下、托收项下)、进口代付融资、开立立即/延期国内信用证等。

  4、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渡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一年。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商业保贴、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等。子公司使用额度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一)》。

  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5亿元(含原有授信),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银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限额2,000万元,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限额2,000万、北京联银通科技有限公司限额2,000万、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限额9,000万,四家子公司使用时由母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详情参见2015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一)》(公告编号:2015-131)。

  6、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二)》。

  同意子公司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渡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一年。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商业保贴、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等。子公司使用额度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详情参见2015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二)》(公告编号:2015-132)。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5-129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10:30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苏根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5-131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10月27日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一)》,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银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限额2,000万元,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限额2,000万、北京联银通科技有限公司限额2,000万、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限额9,000万,四家子公司使用时由申请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0.88亿元。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608室,法定代表人:程相利,经营范围:测控系统、机电产品和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截止2014年12月31日,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总资产159,794,274.74元,负债总额28,324,184.80元,所有者权益131,470,089.94元,资产负债率17.73%。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18,829,514.83元,利润总额74,076,981.14元,净利润63,958,410.50元,(以上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截止2015年9月30日,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资产总计为189,086,461.43元,负债总计6,450,328.65元,所有者权益总计182,636,132.78元,资产负债率3.41%。2015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89,006,563.65元,利润总额62,019,853.68元,净利润51,166,042.84元。

  2、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五道口紫金数码园3号楼1102室,法定代表人:薛向东,主营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截止2014年12月31日,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总计为596,501,469.00,负债总计为205,560,459.44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390,941,009.56元,资产负债率为34.46%,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5,220,760.10元,利润总额70,111,440.56元,净利润63,435,616.56元(以上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截至2015年9月30日,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计为485,603,824.43元,负债总计为85,490,169.56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400,113,654.87元,资产负债率为17.60%,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19,814,432.16元,利润总额9,321,444.51元,净利润9,172,645.31元。

  3、北京联银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201-1205室,法定代表人:翟曙春,主营业务: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培训、应用软件服务等。截止2014年12月31日,北京联银通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总计为309,749,880.04元,负债总计为38,089,632.84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271,660,247.20元,资产负债率为12.30%,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2,300,967.75元,利润总额41,301,644.13元,净利润38,243,449.28元(以上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5年9月30日,北京联银通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计为353,077,582.11元,负债总计为77,548,108.86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275,529,473.25元,资产负债率为21.96%,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7,037,815.20元,利润总额16,869,160.91元,净利润16,869,226.0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13号华杰大厦10层B1,法定代表人:张建华,主营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计为596,374,112.89元,负债总计为292,344,836.73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304,029,276.16元,资产负债率为49.02%,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11,920,753.94元,利润总额65,428,329.76元,净利润56,399,169.55元(以上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截至2015年9月30日,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计为1,006,560,816.62元,负债总计为673,550,556.48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333,010,260.14元,资产负债率为66.92%,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87,699,061.15元,利润总额34,100,251.09元,净利润28,980,983.9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银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均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且上述被担保人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上述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88亿元,皆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占2014年末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0.63%。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5-132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10月27日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二)》,同意子公司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渡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一年。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商业保贴、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等。子公司使用额度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1.38亿元。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29号万融大厦A座601、602、603、701、702、703室,法定代表人:章云芳,主营业务:移动通讯终端手机、平板电脑的研发、销售;无线路由器的研发、销售;软件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管登证字第2004-0346号文办理);行业应用终端软件的开发与销售;系统集成与技术支持与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计为366,089,902.05元,负债总计为167,511,658.04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198,578,244.01元,资产负债率为45.76%,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5,517,846.82元,利润总额82,558,464.09元,净利润69,820,308.52元(以上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5年9月30日,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计为516,337,297.00元,负债总计为249,232,005.21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267,105,291.79元,资产负债率为48.27%,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88,599,192.01元,利润总额63,177,074.44元,净利润53,590,076.5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且上述被担保人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上述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1.38亿元,皆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占2014年末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1.58%。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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