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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渔反盗版,反出一个百年老店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王国华
【经济钩沉】 为打击盗版,李渔全家搬到盗印最猖獗的南京,在那里建立了一个自己的书屋,名为“芥子园”。
李渔的《闲情偶寄》是我国一部最早的系统的戏曲论著。但在他生活的那个时代,这部作品影响并不大,而他写的《肉蒲团》因为是一本曾被数次封禁的“淫邪之作”,反倒引起巨大反响。像历史上的所有禁书一样,严厉的封禁引起了人们的好奇心和逆反心理,偏要找来读读。 明朝于1644年灭亡。其时李渔三十三岁,他前半生属于明朝,后半生属于清朝。一般情况下,一个新朝代建立,首先在意识形态和文化上否定前朝,因此常大兴文字狱。清朝前期留下过许多著名的文字狱案例。这种情况下,知识分子们写什么都容易犯忌,只能写写风花雪月。当局以色厉内荏的封禁来规范风月文化,其实内心里巴不得知识分子们都来搞这些对自己没有威胁的东西。可以说,李渔致力于通俗小说和戏剧,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原因,更有历史大背景的原因。 在杭州生活期间,李渔成了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作家。明朝末年,印刷业发达,很多书商靠翻刻各种典籍大发其财。李渔这样可以写当代人、当代事的作家,自然更受欢迎。生活在末世的人们,喜欢读消愁解闷的书,以此获得心理安抚。后人有评价说李渔的小说里歌颂了男女青年自由恋爱,谴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批判假道学为主题,具有一定反封建的进步意义,其实哪里有那么多意义?都是后人给他扣的大帽子而已。即使书中有微言大义,也是偶然,更多的则是迎合读者趣味。 但李渔并没因此获得多少利益。他的作品一问世,马上就有几十家甚至上百家盗印。那时候盗印没什么技术含量,买一本新书,自己找几个刻书匠在家里刻印,然后销往市场,当然也不用付给李渔稿费。他的作品只要在杭州市场上出现,苏州、南京等地的书商很快就能翻印出来。据说,在缺少交通工具的清朝初年,数日之内,三千里外的地方都能见到李渔的新作,可以想见传播之快。那时候没有版权局,没人帮李渔维权,眼看着自己的文字替别人换来大把银子,李渔好不撮火。他四处奔走,查找源头,与人打官司,甚至通过关系到苏松道台孙丕承那里告状,终于成功查处了一起严重盗版事件——他的书还没正式出版,盗版书却已经上市了。 更有甚者,书商找来几个无名作者的书稿,直接署上“湖上笠翁”的名字就摆上书摊。后人好歹还搞一块遮羞布,用全庸、金庸著、古尤、吉龙来冒充金庸和古龙,当时的人不管那一套,反正你可以叫“湖上笠翁”他也可以叫“湖上笠翁”,李渔只能干吃哑巴亏。 为打击盗版,李渔全家搬到盗印最猖獗的南京,在那里建立了一个自己的书屋,名为“芥子园”,取“芥子虽小,能纳须弥”之意。他的全部作品都在自己的书铺印刻,算是垄断了市场。同时,他改造印刷技术,注重装帧设计,除印自己的作品,还重新审定编辑了很多名著,如《三国志演义》、《水浒全传》、《西游记》、《金瓶梅》等。在与伪书、劣书的竞争中终于脱颖而出,形成了良币驱逐劣币的态势。后来“芥子园”书铺屡经转手,但李渔奠定的良好传统一直保持,使芥子园成为清朝出版业的著名品牌,沿袭二百多年,当下的很多图书收藏者还都以收藏到芥子园印行的图书为荣。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算李渔为中国出版业做出的贡献吧。 (作者系深圳作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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