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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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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武建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云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赖建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主要资产、负债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

  (二)报告期内主要利润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

  (三)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分析: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内重要事项已在临时报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具体事项概述及公告查询索引详见下表。

  ■

  ■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5-068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27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11份,实际发出表决票11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1份,董事郑铁生先生因公务委托董事史谊峰先生代为投票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以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以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印章管理办法》;

  六、以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七、以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

  八、以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制度》。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5-069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27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5份,实际发出表决票5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印章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5-07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继续使用5千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1年5月,公司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17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8.64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发行股票出具了XYZH/2010KMA1091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总额2,976,994,400元,扣除发行费用60,027,893.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916,966,506.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资金投入的议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到以下项目:

  单位:元

  ■

  (一)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云铜集团下属公司股权支付情况

  根据公司与云铜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合同》,已经支付购买云铜集团持有股权项目款人民币186,781.76万元。

  (二)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玉溪矿业大红山西矿段工程项目情况

  2011年8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玉溪矿业预先已投入的(大红山铜矿3万t/a 精矿含铜-西部矿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419,469,121.25元。

  201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玉溪矿业大红山铜矿3万t/a精矿含铜-西部矿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 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9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2年4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201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继续将“玉溪矿业大红山铜矿3万t/a精矿含铜-西部矿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 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9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2年10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201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继续将“玉溪矿业大红山铜矿3万t/a精矿含铜-西部矿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 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9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3年4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2013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继续将“玉溪矿业大红山铜矿 3 万 t/a 精矿含铜-西部矿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 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9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臵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2013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继续将“玉溪矿业大红山铜矿3万t/a精矿含铜-西部矿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 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9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4年4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201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继续将“玉溪矿业大红山铜矿3万t/a精矿含铜-西部矿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 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4年10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201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继续将“玉溪矿业大红山铜矿3万t/a精矿含铜-西部矿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 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5年4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2015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继续将“玉溪矿业大红山铜矿3万t/a精矿含铜-西部矿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 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5年10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目前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顺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承诺投产进度相一致。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千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暂时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截至2015年10月26日止,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978,345,890.84元,玉溪矿业大红山铜矿3万t/a精矿含铜-西部矿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7,189,832.35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及项目付款安排情况,预计在未来3个月将有不低于5千万元的募集资金闲置。公司将使用5千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3个月以内为4.3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54万元。

  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为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压缩对外融资规模,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生产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同时,我司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最终用途,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龙超先生、杨先明先生、尹晓冰先生、和国忠先生对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6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对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参照有关规定后发表如下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3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54万元)。

  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使用闲置的5千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暂时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七、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核查情况,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认为: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及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50%,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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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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