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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尚云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永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红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 1、预收账款比上年末增加88.19%,主要为本期新开工项目业主预付工程款所致。 2、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末增加了42.38%,主要为随着投标工作的开展和中标后业主的要求,本期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3、应付利息比上年末增加120.77%,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取了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短期借款利息所致。 4、应付股利比上年末增加了71.95万元,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本期审议通过其2012年度、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付少数股东现金股利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上年末减少89.65%,是由于部分售后租回形成的融资租赁业务本期履行完毕所致。 6、长期应付款比上年末增加47.56%,递延收益比上年末增加50.25%,主要是公司本期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所致。 7、其他应付款比上年末增加34.17%,主要是由于本期新开工项目对外结算及支付额减少所致。 8、专项储备比期初增加103.17%,主要原因为新开工项目增加,所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尚未完全使用、以及收尾项目其安全生产费在前期已发生所致。 9、营业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9.47%,主要为本期新项目投标主要集中在省内,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和代理费等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减少所致。 10、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223.83%,主要为本期新开工项目支付的工程保证金和应收工程款增加,使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11、投资收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305.11元,是由于上年同期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现金回购了公司持有的黑龙江省大齐公路有限责任公司45%的股权,公司取得投资收益1,305.11元。 12、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6%,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公司之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因政府政策要求将其拥有的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的一宗土地进行了有偿转让所致。 13、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91.23%,主要为公司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14、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87.10%,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报告期子公司利润变动和递延所得税变动所致。 15、本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减少74.02%,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伊哈公司实现利润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所致。 16、其他综合收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91.21%,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之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在纳米比亚承建的国外项目,因当地货币汇率变动所产生的报表折算差额引起的。 17、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53,140万元,主要是由于现金流入增加的幅度大于流出增加的幅度,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86.66%。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到期的投标保证金比上年同期增加4,862万,收到大股东建设集团的财务借款8,000万元以及收到银行票据款增加3,700万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00.40%。主要是公司上年同期收到了前嫩指挥部偿还的财务借款及利息20,931万元、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支付的黑龙江省大齐公路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的回购款14,960万元、以及处置土地使用权取得净收益。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97.61%,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偿还银行借款以及其他筹资方式的增加,致使支付的本金及利息大于收到的现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于2015年8月6日发布公告,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从即日起股票停牌。201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两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一系列议案,并于次日在《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包括《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在内的一系列文件及公告,公司股票于9月14日恢复交易。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进展顺利,正在积极准备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避免未来与龙建股份可能产生的业务竞争,支持龙建股份做强做大主业,建设集团于2011年9月23日做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充分尊重龙建股份的独立经营自主权,保证不侵害龙建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在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中,明确将龙建股份作为建设集团今后运作及整合公路、桥梁建设业务的唯一平台。 2、本公司将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来避免权属企业与龙建股份之间发生任何违反上市公司规则及市场原则的不公平竞争。 3、本公司将敦促建工集团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积极与龙建股份协调沟通,研究制定避免与龙建股份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方案,方案可以采用重组整合、资质转让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并在未来五年内,解决建工集团与上市公司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4、在上述潜在同业竞争未完全解决期间,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对龙建股份控制关系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避免本公司及持有权益达51%以上的子公司与龙建股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若有任何与龙建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则将此商业机会让与龙建股份。 目前,建设集团的上述承诺在履行过程中。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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