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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5-073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5-073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方案已获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153,067,7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B股非居民企业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0.09元,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规定,以该次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折算成港币支付,即2015年9月15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215)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1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11月4日。 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5年11月3日,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1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11月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11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截止2015年11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B股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11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15年11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B股股东于2015年11月6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其他事项说明 1、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15年12 月31 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返还结果以税务机关的最终批复为准。 2、B股非居民企业股东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资料,以便本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六、咨询机构: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咨询联系人:罗文捷 咨询电话:010-64318888 传真电话:010-64366264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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