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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春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必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必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原因:随着募投项目的投入,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同时,为了压缩资金占用,新增有息负债金额低于购建固定资产支付金额。 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原因:应交货物港务费减少。 应付利息较年初减少原因: 在存续期内依据票面利率按月序时确认债券利息的“10连云债”,已于本年1月份支付完毕。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原因: 主要是“10连云债”在本年1月份到期偿还。 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原因:报告期公司发行了的3.5亿元短期融资券。 应付债券较年初增加原因:公司在本年3月发行了6.45亿元公司债券。 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增加原因:报告期公司新增融资租赁应付款。 单位:人民币元 ■ 营业收入同比减少原因:受整体经济形势持续下探影响,报告期公司吞吐量同比下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营业成本同比减少原因:因吞吐量下降,营业成本同比下降;其下降幅度略高于营业收入降幅。 单位:人民币元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原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非募集资金项目的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同比增加,导致报告期筹资需求增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加强资金管理、拓展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收益,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与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港口集团)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注册资本拟定5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以现金出资2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港口集团拟以现金出资3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0%。 本事项在2012年12月18日和2013年1月8日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3年向江苏银监局提交了设立财务公司的相关申请文件,一直未获批准。 鉴于银行存贷款利率、港口集团及其成员单位的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等设立财务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假设和基础发生变化,需重新编制设立财务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履行相应决策和申报程序。 公司和港口集团就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重新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已按规定将相关文件报送了江苏银监局。 报告期,江苏银监局深入公司和港口集团,开展并完成了现场尽职调查相关工作。 报告期,为偿还全资子公司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长期贷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目的,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拟公开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6.6亿元,期限为5年。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具体情况投资者可查阅《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4)、《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8)等。 报告期,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了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材料。目前申请材料正在审核之中。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春宏 日期:2015-10-28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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