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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43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期 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在境内外市场开展直接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含10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 2015年9月21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CP350号),同意接受公司金额为10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3日完成了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短融")的发行。本期短融发行额为10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66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年利率为3.18%。 本期短融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期短融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本公司银行贷款。本期短融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公告。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42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在境内外市场开展直接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含20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 2015年9月21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485号),同意接受公司金额为200亿元的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3日完成了2015年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期中票")的发行。本期中票发行额为2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 年,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年利率为3.68%。 本期中票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期中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本公司银行贷款。本期中票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公告。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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