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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码:临2015-085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2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司拟筹划非行政许可类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8日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9月8日发布了《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0月22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经前期与多方接触沟通,初步确定本次潜在交易对方为新加坡注册的私人有限公司---BEM HOLDINGS PTE LTD(以下简称"BEM"),BEM系华达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利")的控股股东,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华达利系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的公司,主要从事皮革沙发和皮革家具的生产、进口和出口业务,并销售及分销软垫家具及家居产品,其位于新加坡的总部负责华达利的全球运营。目前,公司正在进一步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已组织协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重组方案研究论证、审计等各项工作,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订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保密协议。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与交易对方BEM签订谅解备忘录,就本次交易的商业目的、协商机制、尽职调查安排以及排他性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主要约定如下: (1)商业目的 考虑到公司与华达利业务存在潜在的整合空间,为实现双方所有股东的权益,公司拟收购华达利的资产或股权。 (2)协商机制 双方将通过善意协商的方式达成签署交易协议以实现商业目的。 (3)尽职调查安排 为推进交易进程,公司有权进行法律、财务及业务相关的尽职调查。BEM保证,华达利会与公司充分合作并依公司的合理要求提供所有必要协助,以便公司完成对华达利的尽职调查。 (4)排他性条款 自谅解备忘录签署之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BEM同意与公司就拟进行资产或股权收购交易进行独家谈判。在此排他性期间内,BEM不会直接或间接的向任何第三方发出、与第三方展开或促成与第三方的任何谈判或讨论,只要该等谈判或讨论与公司和BEM间拟进行的资产或股权收购交易造成竞争。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交易方案、交易对价、标的资产范围等具体合作内容尚在谈判、沟通中,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属于体现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并未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违约条款,同时,公司尚需根据约定对华达利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因此具体交易方案、交易对价、标的资产范围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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