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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昌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慧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072.47万元,增幅170.6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增加工程预付款影响所致。 2、报告期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209.61万元,增幅344.8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应收拆迁安置款影响所致。 3、报告期公司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12.76万元,增幅33.2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增加股权投资所致。 4、报告期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000万元,增幅4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增加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5、报告期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820.96万元,减幅51.2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兑现2014年度薪酬所致。 6、报告期公司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414.04万元,减幅74.0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完成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所致。 7、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21.46万元,减幅63.8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影响所致。 8、报告期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42.83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增加坏帐准备影响所致。 9、报告期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634.52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取得理财收益影响所致。 10、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241.84万元,减幅72.3%,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完成了西安烤鸭店东大街店的拆迁工作,按照拆迁协议确认补偿收入及资产报耗影响所致。 11、报告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749.03万元,减幅281.77%,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完成了西安烤鸭店东大街店的拆迁安置工作所致。 12、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163.34万元,减幅229.8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支付各项税费致使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13、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897.29万元,减幅57.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4、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949.78万元,增幅59.14%,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北京嘉和一品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6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和磋商,并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同时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2015年4月7日,该重组报告书等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对外进行了披露,同日公司股票予以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15年第62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有条件审核通过,正在等待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 2、拟筹划收购资产重大事项 公司拟筹划收购资产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上午开市起停牌。2015年7月15日,公司与自然人王阳发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就拟与对方所控制的迪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业务合作、参股或股权投资等事项达成一致合作意向。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法定代表人:胡昌民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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