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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康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士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说明 1、应收票据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994万元,下降81.4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持有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2、预付款项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85398万元,增长6398.8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购买土地款和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所致。 3、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345万元,增长96.0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项目人员出差借款和押金增加所致。 4、存货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1581万元,增长56.2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首次将控股子公司奥克坦姆系统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导致存货增加和全资子公司上海易尚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未结算形成的存货、循环材料增加。 5、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419万元,增长209.3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6、在建工程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447万元,增长63.1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基建费用增加所致。 7、商誉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284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投资奥克坦姆系统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所致。 8、短期借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24952万元,增长126.9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9、应付票据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4609万元,增长72.8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未到期的应付票据增加所致。 10、预收款项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665万元,增长511.2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11、应交税费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486万元,增长197.7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2、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40139万元,增长23529.7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为竞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向股东借款所致。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14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控股子公司奥克坦姆系统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导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 14、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32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控股子公司奥克坦姆系统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导致其他流动负债增加。 15、其他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2605万元,增长85.8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6、股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8780万元,增长166.6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7、资本公积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6717万元,增长264.7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价格高于股票面值所致。 1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18255万元,增长73.3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19、少数股东权益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242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首次将控股子公司奥克坦姆系统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说明 1、营业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9415万元,增长31.3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售订单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年初至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6706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售订单增加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年初至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82万元,增长32.1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及部分进项税金尚未抵扣,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885万元,增长77.2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贷款利息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年初至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减少373万元,下降81.65%,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减少386万元,下降55.4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结转的政府补助收入减少所致。 7、所得税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214万元,增长46.5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利润增长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说明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年初至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14510万元,增长45.9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和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收到的税费返还年初至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515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税务机关退回上年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所致。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年初至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12610万元,增长62.3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导致采购增加,支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年初至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1938万元,增长119.2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项目人员出差借款、项目押金、房租和往来款等增加所致。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年初至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1824万元,增长175.7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年初至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80086万元,增长1509.9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购买土地款和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所致。 7、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年初至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600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8、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年初至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18403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所致。 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年初至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83836万元,增长300.4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银行贷款增加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为竞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向股东借款所致。 1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年初至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25756万元,增长183.9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偿还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6月14日、201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会议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意终端展示产品生产项目”与深圳市建宏达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公司正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推进实施工作。 2、2015年8月21日、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合资公司及对外投资的议案》和《关于设立合资公司及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盛迪嘉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设立后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办公大楼;2015年9月16日合资公司取得深地交(2015)33号《成交确认书》;2015年10月10日合资公司取得深地合字(2015)1012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完成地价支付;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事项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5-069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梦龙先生主持,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拟修订内容如下: ■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等相关报备登记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5-07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 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志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平台扩建项目、创意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无法满足全部拟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而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5-071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5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6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48元,募集资金总额184,028,8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9,059,862.6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968,937.36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5]9393号)。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分别投资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40.1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创意终端展示产品生产项目”的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截止2015年9月30日,累计投入“创意终端展示产品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805.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276,047,8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4,968,937.36元,实际募集到的资金无法满足全部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因此公司决定按《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按轻重缓急使用的原则,将募集资金净额154,968,937.36元全部用于“创意终端展示产品生产项目”,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弥补资金缺口。同时,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决定终止实施营销平台扩建项目、创意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这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决定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平台扩建项目、创意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公司将通过不断优化营销管理、创意研发管理等措施,挖掘现有资源的潜力,提升公司营销服务能力和终端展示整体解决方案的设计水平及技术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实施营销平台扩建项目、创意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这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无法满足全部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终止实施这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终止实施营销平台扩建项目、创意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这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平台扩建项目、创意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无法满足全部拟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及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而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无法满足全部拟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及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平台扩建项目、创意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而按《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按轻重缓急使用的原则,将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创意终端展示产品生产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使募集资金投向更加合理、规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公司拟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此项决定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5-072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2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下午15:00至2015年11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1月1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 8、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6日。 9、会议主持人:刘梦龙董事长。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和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为: 1、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3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和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会议登记时间 2015年11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15年11月19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751。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以1.00元代表议案一,以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 (4)输入委托股数。 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下午15:00至2015年11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 邮政编码:518048 联 系 人:王震强、刘康康 联系电话:0755-36676600-8022,0755-36676600-8613 传真号码:0755-83830798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一: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下午14:30举行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请拟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5年11月19日17:00之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通过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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