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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秀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玉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玟瑄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子公司相关事项 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发布《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和增资意向书的公告》,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陕西黑牛全部股权转让给河南省乌兰木伦食品有限公司,并以该股权转让款向其增资扩股。主要条款参见公告全文。 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发布《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苏州黑牛全部股权转让给上海兰馨阿明食品有限公司,主要条款参见公告全文。 以上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 2、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28日开市起停牌,目前已发布两份进展公告,一份延期复牌公告。具体见下表: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黑牛食品 公告编号:2015-072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下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0日以专人方式发出,2015年10月26日下午在汕头市潮汕路岐山北工业片区02-0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由林秀浩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5-073)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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