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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增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爱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 凯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5--40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6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文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5-39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10月16日以书面文件方式、电子文件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参与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凯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5--38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资产公司”)正在筹划混合所有制改革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广弘控股,证券代码:000529)于2015年8月14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14日、2015年8月21日、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14日、2015年9月21日、2015年9月28日、2015年10月12日、2015年10月14日、2015年10月21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25)、《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26)、《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5-30、31、32、33、34、35、36、37),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10月27日公司接广弘资产公司通知,截止目前,广弘资产公司的股东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报的《广弘资产公司整体改制实施方案》仍处于广东省国资委审批阶段。由于该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引起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广弘控股,证券代码:000529)自2015年10月28日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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