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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岳克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中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报告期末不存在优先股股东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合并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2015年度配股事项进展情况 201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等与2015年度配股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配股”)的相关议案。 2015年5月11日,公司本次配股获得深圳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配股有关事项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15]183号),原则同意公司2015年度配股总体方案。 201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等本次配股的相关议案。 2015年6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596号)。公司本次配股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上述事项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5月16日、5月20日、6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公司2015年度配股事项正在审核中。 (二)关于投资蓝筹股ETF相关事项 2015年7月4日,公司与其他20家证券公司召开会议,一致表示坚决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发展,并发布《21家证券公司联合公告》。2015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蓝筹股ETF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当日将人民币658,548万元款项划转至证金公司指定账户。 为进一步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公司与证金公司再次签署《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收益互换交易确认书》,出资人民币231,779万元(与前次7月6日出资合计为2015年7月末净资产的20%),继续与证金公司开展收益互换交易。公司于2015年9月1日将人民币231,779万元款项划转至证金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事项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7日、9月2日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营业网点的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共设有42家分公司、151家证券营业部,分布于全国102个中心城市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网点的新设和变更情况如下: 1、分公司的新设 经《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24家分支机构的批复》(深证局许可字[2015]36号)核准,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贵州分公司、广东佛山禅城分公司的筹建,并获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 2、营业部的新设 经《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24家分支机构的批复》(深证局许可字[2015]36号)核准,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宁波天童南路证券营业部等13家证券营业部的筹建,并获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 3、营业网点的变更 ■ (四)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行了3期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 (五)其他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注:1、本表按期末账面价值占公司期末证券投资总额的比例排序,填列公司期末所持前十只证券情况; 2、本表所述证券投资是指股票、债券等投资。其中,股票投资只填列公司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核算的部分; 3、报告期损益,包括2015年1-9月公司因持有该证券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注:1、本表填列公司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的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2、本表报告期损益是指该项投资对2015年1-9月合并净利润的影响; 3、本表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不含2015年1-9月损益金额及递延所得税的影响金额。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10月27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5-11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岳克胜先生代为履行总裁及 财务负责人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陈鸿桥先生于2015年10月23日不幸去世,为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副总裁岳克胜先生代为履行总裁及财务负责人职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代为履行上述职务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尽快依照法定程序聘任公司总裁及财务负责人。 陈鸿桥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地履行各项职责,推动公司完成IPO发行上市,促进公司竞争实力和行业地位进一步巩固提升,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陈鸿桥先生的不幸去世表示沉痛哀悼! 岳克胜先生简历如下: 岳克胜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部副经理;1997年4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总裁助理兼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经纪管理总部总经理、副总裁兼风险监管总部总经理、投资管理委员会秘书长、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风险监管总部总经理、经济研究所所长、首席风险官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裁兼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5-1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变更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香港”)董事长陈鸿桥先生于2015年10月23日不幸去世,为确保国信香港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1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人选的议案》,推荐胡华勇先生为国信香港董事长人选。国信香港已于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选举胡华勇先生担任国信香港董事长。 胡华勇先生简历如下: 胡华勇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1997年4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业务部门负责人、内核负责人、投资银行事业部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投资银行事业部总裁、固定收益事业部总裁、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投资银行事业部总裁、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5-11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7日在深圳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何诚颖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5-1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5年10月24日发出补充通知。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在公司25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何如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指定人选代为履行总裁及财务负责人职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副总裁岳克胜先生代为履行总裁及财务负责人职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代为履行上述职务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于岳克胜先生代为履行总裁及财务负责人职务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人选的议案》,同意推荐胡华勇先生为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人选。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于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变更董事长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陈鸿桥先生任职期间尚未支付薪酬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IT基础设施及核心交易系统优化升级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亿元。本事项尚需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香港子公司,注册资本金港币3000万元。本事项尚需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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