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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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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福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迓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滕凤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

  (二)利润表项目

  ■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委托理财情况

  ■

  (二)亚太轻合金(南通)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亚通科技在募投项目亚通科技汽车用轻量化高性能铝合金一期项目达到设计产能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产品结构优化及精细化运营管理;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汽车控制臂用可锻6X82合金及纳米颗粒复合强化挤压材关键技术与产业化”项目,项目产能按计划逐步释放。

  2014年8月,亚通科技“汽车控制臂用可锻6X82合金及纳米颗粒复合强化挤压材关键技术与产业化”项目获得江苏省2014年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详见2014年8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055)。201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亚太轻合金(南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汽车控制臂用可锻6X82合金及纳米颗粒复合强化挤压材关键技术与产业化项目的议案》,该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能1.5万吨(详见2014年8月2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056、057)。亚通科技于2014年8月办妥该项目在海安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并收到省拨款500万元,于2014年12月9日收到海安县财政局配套资金300万元,于2015年1月23日获得配套贷款2500万元,于2015年6月收到省拨款100万元。

  2015年1月,亚通科技获得了“2014年南通市四星级数字企业”、“2014年度南通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认定。

  (三)江苏亚太霍夫曼金属打印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合资经营企业并新设全资子公司建设金属增材制造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江苏亚太霍夫曼金属打印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金属增材制造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项目,项目投资总额1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详见2014年8月1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044、047)。2015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苏亚太霍夫曼金属打印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总投资10,000万元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霍夫曼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从5,000万元增加2,000万元至7,000万元(详见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

  2014年10月、2015年2月、2015年5月,公司分别向霍夫曼以现金方式出资2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合计出资7000万元。2015年6月,霍夫曼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增至7000万元。(详见2015年6月1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

  霍夫曼自2014年9月起积极推进金属增材制造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项目的进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霍夫曼已完成 “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投资额为500万元)、“年产50000套精密型腔模具(精度≤0.05毫米)生产线增材制造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4500万元)、“3D打印设备制造项目”(投资额为2000万元)三个具体项目的备案。

  霍夫曼自2014年9月起陆续完成项目所需进口的部分设备的采购合同签署及相关采购款项支付,具体包括激光熔覆打印系统在内的6套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设备中:四套已调试完毕;一套处于调试阶段;其余一套待部分组件到货后进行组装。

  (四)无锡海特铝业有限公司

  海特铝业利用自主知识产权于2013年成立了“江苏省热交换器用铝合金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积极推进耐海水腐蚀铝合金管研发项目与产业化建设,本项目涉及海水淡化、海上石油平台、能源电站等国家重大工程装备等领域。2014年11月4日,海特铝业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就高技术船舶科研项目“大型LNG绕管式换热器研制”相关事项完成了《合作协议书》的签署(详见2014年11月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070)。2015年7月,海特铝业已通过合作方组织的就LNG绕管式换热器样机所需的第一批次铝换热管的现场发货检查确认,并完成发货。

  海特铝业的铁路系统防锈高强度铝合金螺栓材料项目积极推动中。2015年1月,海特铝业“HATAL牌高性能耐强腐蚀铝合金管材”获得“江苏省名牌产品”称号。2015年7月6日,海特铝业被列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苏高企协【2015】9号《关于公示江苏省2015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的公示名单中,公示时间15个工作日。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海特铝业尚未收到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拆迁通知。

  (五)德莫特(无锡)金属打印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德莫特的税务注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注销手续已完成,工商注销等手续正在办理中。

  (六)精密模具分公司注销

  2013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精密模具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精密模具分公司,主要负责公司精密模具的研发和制造。2015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并将终止后原“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的剩余资金投入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201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精密模具分公司的议案》:精密模具分公司的住所为无锡市新区新锦路102号,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亚太霍夫曼金属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为同一住所。为理顺管理关系、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同意公司注销精密模具分公司,精密模具的研发和制造事项由全资子公司江苏亚太霍夫曼金属打印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统一管理。(详见2013年5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044、045;2015年3月12日和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018和2015-028)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精密模具分公司的注销登记手续。

  (七)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

  公司于2013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3年4月22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的议案》(详见2013年4月2日和2013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030、2013-035、2013-041)。2014年4月,公司收到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始基建工作。

  2014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4年9月10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议案》: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保持不变,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由6亿元调整为预计8亿元,投资额度内不足部分或者超过项目投资额时由公司自筹解决(详见2014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048)。2015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5年3月27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议案》: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保持不变,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由8亿元调整为预计8.4亿元(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投资额度内不足部分或者超过项目投资额时由公司自筹解决(详见2015年3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截至报告期末,厂房主体工程已完工,主要设备采购及设备基础施工已基本完成,部分设备已进入安装阶段。

  (八)新建铝材生产等项目

  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与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就公司在无锡新区进一步实施战略发展、新建铝材生产项目等事项完成了《投资框架协议》的签署。项目总投资需满足用地投资规模要求,其中公司必须在现注册资本4.16亿元的基础上新增注册资本不低于6亿元。具体投资事项双方需签署正式投资协议书,双方计划2015年6月底前完成正式投资协议书的签订和审议。(详见2014年12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077)2015年4月,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变更手续,注册资本已由41,600万元增加62,400万元至104,000万元(详见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双方正在商讨和推进正式投资协议书签订的相关事宜。

  (九)资产收购

  2013年7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3,267万元受让无锡欣豪投资有限公司截止资产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拥有的单项资产组合(位于无锡新区新锦路102号的全部房产和土地),以满足精密模具分公司经营等的需要(详见2013年7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061)。无锡欣豪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出具承诺书,承诺将于2015年5月31日前将《资产交易协议》标的资产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公司。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易对方正在抓紧办理相关资产的过户手续。

  (十)关于与硅谷天堂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

  2014年10月,公司与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战略合作与并购顾问协议》的签署:硅谷天堂将在全球范围内为公司物色优质并购标的,提升公司产业运作效率,以抓住行业整合机会,促进公司快速、稳健、可持续发展。(详见2014年10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069)

  2015年10月,在对战略合作与并购顾问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后,公司决定:第一年期满后,在下一年度不再按原协议进行合作;公司将与硅谷天堂保持紧密联系,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合作并根据其推荐对象的具体情况商定合作事宜,共同为资本市场的发展做出贡献。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福海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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