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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114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9月1日起停牌。停牌期间,本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临2015-100号、临2015-101号,临2015-102号公告。公司于2015年10月1日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103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0月 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个月。继续停牌期间,本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临2015-105号,临2015-108号。 公司该次拟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非银行类金融企业股权或资产,交易对方包括不限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独立第三方,可能涉及关联交易。由于框架的调整,所涉及的资产为非银行类金融资产,规模较大,方案比较复杂,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进程,中介机构根据标的性质已陆续开展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和可行性核实等系列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进度,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5日起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的延期复牌申请。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专业意见。因该重大事项交易对方包括不限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独立第三方,可能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5-110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延华智能,股票代码 :002178)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5 年10月27日、2015 年10月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会和管理层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15年10月20日,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停牌并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同时,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与成都延华智慧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崇州市"智慧医疗"项目合同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发布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签署<崇州市"智慧医疗"项目合同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确定,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27日开市起复牌。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正稳步推进,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在《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49.09万元至9,844.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至70%。截至公告日,该业绩预告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17 证券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5-86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发布了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5-63),公司拟与感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感知科技")签署《合资合同》,共同出资成立上海感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整,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亿元整,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 目前,公司已与合作方感知科技正式签署了《上海感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资合同》和《上海感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章程》,并于2015年10月26日取得了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这标志着合资公司正式成立。 合资公司将携国际领先的物联网技术,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紧密合作,共同打造基于广电网络的物联网共性平台,投资、建设和运营基于广电网络的物联网智慧城市项目、行业应用项目和智慧家庭项目,迅速拓展市场。合资公司将有力促进有线网络业务结构、技术体系深度战略性变革,深挖物联网应用的潜在海量市场。合资公司的设立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完善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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