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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5-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除承销机构以外的专业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落实相应的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相关规定、约定及本声明中载明的职责,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对损失予以相应赔偿。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受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可能使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上升,可能造成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水平下降。 二、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为7亿元人民币,公司2012年发行公司债7.2亿元人民币尚未到期,累计占201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4.03%;2012-2014年度平均可供分配利润为24,615.31万元,按照本次公司债7亿的发行额度及目前的相同期限相同等级的利率测算,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平均可供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一年的利息的1.5倍。本次债券发行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有关发行条件的规定。 三、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本次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次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债券流动性风险。 四、经东方金诚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不利变化。如果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不利变化,本次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将可能发生剧烈波动,甚至导致本次债券无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流通。 五、遵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次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六、由于本次债券的期限较长,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不可控制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则可能会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 七、天然橡胶作为轮胎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占公司轮胎产品生产成本的30%-40%左右,近年来其价格受地理环境、气候、供需、贸易、汇率、资本、政治、生产用原材料的周期性等因素的影响,呈大幅波动态势。若未来天然橡胶、合成橡胶价格持续上涨,公司将面临由此带来的产品生产成本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八、随着我国交通运输和汽车工业的发展,以及世界轮胎制造中心向亚洲的转移,世界排名前十位的轮胎公司都已在中国设立工厂,且主要生产子午线轮胎。这部分企业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生产技术及现代化的经营管理得以迅速发展。国内轮胎企业数量众多,但多数企业尚不具备规模优势,国内轮胎企业未来竞争也将进一步加剧。尽管作为国内轮胎业的新兴力量,公司已经凭借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子午线轮胎生产技术、多方合作的技术研发机制、特有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等优势迅速成长为国内轮胎企业中有影响力的企业之一,但如果公司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及时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不断提高自身实力,必将会影响公司竞争能力,以致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九、东方金诚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在发行人年报披露后两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届时,东方金诚将依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东方金诚将及时将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报送发行人和有关监管部门,并由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东方金诚同时在其公司网站进行公布。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普通名词 ■ 二、专业词汇 ■ ■ 三、外国公司中外名称对照 ■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简要情况 中文名称: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AILUN JINYU GROUP CO.,LTD. 注册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中路西侧(高新技术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杜玉岱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8日 注册资本:1,042,698,734元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宋军 办公地址:青岛市四方区郑州路43号橡胶谷B栋 电话:0532-68862851 传真:0532-68862850 邮政编码:266045 二、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2015年6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5年7月2日,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三、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5年9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069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9亿元公司债券。 四、本次债券基本条款 (一)债券名称: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二)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为7亿元。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五)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本次债券不设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六)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八)起息日:本次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次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11月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九)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利息登记日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付息日: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1月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十一)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1月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十二)支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三)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十四)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未提供担保。 (十五)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次公司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十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发行对象:满足《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要求的合格投资者。 (十八)发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十九)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二十)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十三)新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关机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证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五、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5年10月29日 预计发行首日:2015年11月2日 网下认购期:2015年11月2日-2015年11月4日 (二)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玉岱 办公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中路西侧(高新技术工业园) 电话:0532-68862851 传真:0532-68862850 联系人:宋军 (二)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项目负责人:范常青 项目组人员:范常青、苏磊、向林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楼 联系电话:010-57631234 传真:010-88091391 (三)分销商 公司名称: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建军 办公地址:北京市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5层 联系电话:010-66495659 传真:010-66495920 联系人:孙旻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杨伟程 办公地址:中国青岛市香港中路 20 号黄金广场北楼 22 层 联系电话:0532-85023081 传真:0532-85023080 经办律师:马焱、李茹 (五)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李尊农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东塔楼15层 联系电话:0532-85796513 传真:0532-85798596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江山、刘树国 (六)资信评级机构 公司名称: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光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德胜国际中心B座7层 联系电话:010-62299800 传真:010-65660988 经办人员:杜薇 (七)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楼 联系电话:010-57631234 传真:010-88091391 (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解放碑支行 户名: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100021819200055529 大额支付号:102653000021 (九)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7813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负责人:高斌 联系电话:021-38874880 传真:021-58754185 (十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名称:兴业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7号甲国华大厦 法人代表:沈健 联系电话:0532-80893870 传真:0532-80893870 经办人员:矫俐 七、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八、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时,请将下列各项风险因素连同本募集说明书内其它资料一并认真考虑。 一、与本次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期限相对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持有的债券。 因此,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次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其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次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偿付能力较强。由于本次债券的存续期较长,如果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经济政策和资本市场状况等不可控因素发生变化,将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息,以致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四)本次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多项偿债保障措施,但是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可能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如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无法得到有效履行,进而影响发行人按约定偿付本次债券本息。 (五)资信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发行人未曾有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发行人亦将禀承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是,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不可控因素导致公司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发行人可能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或无法履行与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从而导致其资信状况恶化,进而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 (六)评级风险 经东方金诚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不利变化。如果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不利变化,本次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将可能发生剧烈波动,甚至导致本次债券无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流通。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天然橡胶作为轮胎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占公司轮胎产品生产成本的30%-40%左右,近年来其价格受地理环境、气候、供需、贸易、汇率、资本、政治、生产用原材料的周期性等因素的影响,出现一定的波动。虽然目前天然橡胶的价格有所回落,但如果其价格回升,公司将面临成本上涨且不容易转嫁、进而影响其盈利能力的风险。 (二)轮胎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我国交通运输和汽车工业的发展,以及世界轮胎制造中心向亚洲的转移,世界排名居前的轮胎公司都已在中国设立工厂,且主要生产子午线轮胎。这部分企业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生产技术及现代化的经营管理得以迅速发展。国内轮胎企业数量众多,但多数企业尚不具备规模优势,国内轮胎企业未来竞争也将进一步加剧。尽管作为国内轮胎业的新兴力量,公司已经凭借自主知识产权的子午线轮胎生产技术、多方合作的技术研发机制、特有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等优势迅速成长为国内轮胎企业中有影响力的企业之一,但如果公司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及时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不断提高自身实力,必将会影响公司竞争能力,以致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国际贸易壁垒提升的风险 自2001年以来,全球共有美国、澳大利亚、巴西、秘鲁、埃及、阿根廷、土耳其、南非、墨西哥、印度等国家以及欧盟地区等国家或地区对我国的轮胎出口发起过反倾销调查或者通过提高准入门槛限制了我国轮胎的出口。 虽然公司依托技术、产品优势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技术壁垒的限制,如通过美国DOT认证、欧盟ECE认证、巴西INMETRO认证、美国SmartWay认证等权威认证,有助于公司产品跨越技术壁垒,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并通过主动调整、开拓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贸易保护政策国对公司出口业务的影响。但是,不排除各国继续采取更加严厉的贸易保护措施,从而使我国轮胎行业出口面临市场准入标准不断提高的风险。 (四)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后,发行人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公司虽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但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公司现有企业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可能无法及时与公司的快速发展相适应,使得公司在人员管理、生产管理、资源调配等方面都面临着挑战,也对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如不能进一步有效改善和优化管理结构,可能对未来的经营造成一定风险。 (五)出口退税政策风险 公司执行国家对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近三年一期轮胎出口收入分别为326,687.35万元、358,226.16万元、610,927.47万元和234,311.45万元,分别占同期轮胎销售收入的56.68%、59.40%、73.58%和73.31%。 2007年6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90号),自2007年7月1日起,公司出口的轮胎的退税率由原来的13%下调至5%。由于该项政策的变化,公司2007年少退增值税593.95万元。后于2008年11月,轮胎出口退税率由5%提高到9%。虽然公司可以针对出口退税变化情况调整公司的出口产品的价格,但今后出口退税政策变动仍可能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六)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的风险 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内、外资企业将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将统一调整至应纳税所得额的25%。同时,新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将继续努力维持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公司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将提升至25%,并将对发行人的税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如果未来国家对上述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作出调整,也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七)海外投资风险 发行人目前在中国大陆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包括赛轮国际、赛轮越南、和平国际、和平安大略、赛瑞特香港、泰华罗勇、金宇控股、KRT集团、福锐特橡胶、国马集团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海外投资逐渐增多,其业务也会受到国际经济及政治状况的影响。如果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发生波动,或中国政府与相关国家政府之间在外交和经济关系方面发生变化,发行人的海外投资就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其经营业绩。 (八)汇率变动风险 我国对汇率制度进行改革后,人民币总体呈升值趋势。从公司目前的情况看,一方面,人民币升值对公司的出口业务有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依赖进口,人民币升值可使以美元计价的天然橡胶价格降低,减少公司橡胶进口成本。若未来人民币汇率突然出现剧烈变动,将对公司的利润和进口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近三年一期轮胎出口收入分别为326,687.35万元、358,226.16万元、610,927.47万元和234,311.45万元,分别占同期轮胎销售收入的56.68%、59.40%、73.58%和73.31%。虽然原材料进口能部分抵消汇率变动的不利影响,但是如果公司以后的产品出口比例大幅增加,营业收入及利润因汇率变动所受到的影响将会增加,公司仍面临汇率变动的风险。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估机构 本公司聘请了东方金诚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出具的《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东方金诚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赛轮金宇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小,违约风险很低。 东方金诚评定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基本观点 (1) 随着汽车产量以及保有量的增加,近年来国内轮胎制造行业快速发展; (2) 作为国内最早从事半钢胎研发和生产的企业之一,公司轮胎生产工艺及配方技术在国内轮胎生产企业中具有一定竞争优势; (3) 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受益于天然橡胶价格低位运行,盈利能力有所增强; (4) 公司通过在越南设厂和并购海外营销渠道,国际化运营能力进一步提升。 2、关注 (1) 受美国“双反”的影响,部分国内轮胎企业出口受限,国内轮胎市场竞争加剧; (2) 公司在建项目存在较大资金需求,且新增产能消化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 近三年公司债务规模逐年增加,短期内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东方金诚的《证券跟踪评级制度》,东方金诚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赛轮金宇需向东方金诚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东方金诚将依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次债券信用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以及被评对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赛轮金宇应及时告知东方金诚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东方金诚亦将持续关注与赛轮金宇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东方金诚将依据该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对被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调整本次债券信用等级。 如赛轮金宇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以及情况,东方金诚有权根据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赛轮金宇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 定期与不定期跟踪评级启动后,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将按照成立跟踪评级项目组、对赛轮金宇进行电话访谈和实地调查、评级分析、评审会评议、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公布跟踪评级结果的程序进行。在评级过程中,东方金诚亦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东方金诚将及时在本公司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并同时报送赛轮金宇及相关监管部门。 发行人亦将通过上交所网站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布备查,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将及时在东方金诚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合并口径拥有的银行授信总额为1,288,971.51万元人民币,未使用授信余额737,326.57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2015年6月30日汇率,1美元=6.1136元人民币 (二)最近三年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发生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一期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16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11月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2亿元,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85%,期限3年,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债券起息日为2012年11月15日,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的付息日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11月15日付息。截至目前,本次公司债均按期支付利息,未出现违约情形。 (四)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如发行人本次申请的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为16.2亿元,占201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8.83%,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五)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 ■ 2、母公司报表 ■ 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7)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8)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0)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净利润+利息费用+所得税费用)÷利息费用 (11)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12)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1. 中文名称: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英文名称:SAILUN JINYU GROUP CO.,LTD. 3. 注册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中路西侧(高新技术工业园) 4. 法定代表人:杜玉岱 5. 设立日期:2002年11月18日 6. 注册资本:1,042,698,734元 7. 实缴资本:1,042,698,734元 8.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11228042403 9. 税务登记号码:370211743966332 10.组织机构代码:74396633-2 11.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12.股票代码:601058 13.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14.办公地址:青岛市四方区郑州路43号橡胶谷B栋 15.邮政编码:266045 16.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宋军 17.电话:0532-68862851 18.传真:0532-68862850 19.所属行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0.经营范围:轮胎、橡胶制品、机械设备、模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服务;轮胎生产技术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相关服务;废旧轮胎收购与销售;轮胎循环利用装备、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轮胎循环利用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发行人设立、上市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赛轮示范基地成立 (下转B10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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